臣篡位,亲藩诸侯也有义务拨乱反正,恢复李氏天下。
当然,李洛的儿子还小,孙子也还没有,亲藩诸侯还早的很。
除了亲藩,就是内藩了。
内藩属于异姓诸侯,也是同属华夏联盟的诸夏之国,如今的宋卫梁理四国,就是内藩。
内藩的外交和战之权在大唐中央,年号和度量衡、文字、风俗、礼仪都要和中央保持一致。但,其国内军政大事和制度,朝廷不管,许其国君完全裁决。
内藩虽然是高度自治,但法理上仍然属于大唐的一部分。
最后才是外藩。外藩不是诸夏,不属于华夏联盟,更不是大唐的一部分,只是属国而已。除了外交和战之权,大唐一概不管,只要履行称臣纳贡,岁岁来朝的义务就够了。
内藩可以和皇室通婚,但不许和亲藩、外藩通婚。外藩不可和皇室通婚,也不可和内藩、亲藩通婚。
这就是大唐后世津津乐道的说的“三藩制度”。
六国使臣听到大唐皇帝的回答,也只能表示感谢。起码,大唐能保证他们不被别国入侵。
李洛这么做,当然是别有用心。他“保护”六国不被侵犯,其实是杜绝了后世六国统一的可能性,让天竺中部和南部,永远处于分裂状态。
接下来,六国使臣同意,每年来朝纳贡。较大国每年敬献牛五万头,较小国每年敬献牛三万头。连续献牛十年。
这十年,每年再敬献黄金一百斤,算是敬献给皇帝的金花钱。
十年之后,耕牛不用再敬献。各国每年贡物改为黄金三百希尔(900克),加白银三千希尔,还有特产九种。
大唐不会回礼。因为大唐的回礼就是唐军的“保护”。这就是战场上输了战争的代价。
等于说,皇帝每年多了好几十万两白银的进项。
最后,六国使臣当殿签下了国书,算是代表其国,正式尊大唐为宗主国,成为大唐外藩。
史称《洛阳和议》。
《洛阳和议》除了规定称臣纳贡之外,还有一些重要条款。比如规定:
大唐与天竺六国持续半年之战争情势,正式宣告结束。自今日起,达成合议。
天竺六国一次性赔款唐军军费黄金一万希尔,白银十万希尔。
唐军释放天竺联军俘虏八万四余人。但天竺六国需要支付粮食五十万石,补偿俘虏消耗的口粮。
唐军有租用沿海各国港口为军港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