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极重躁狂的印象脱不开极度暴躁与完全失控,假使非要用一句完整的话来形容记忆中该病的症状,那便是“毫无思考能力且彻头彻尾地陷入暴力情结,向外倾泻的情绪如同喷发熊熊烈火的火山,周围的人见状皆避之不及。但不仅仅是情绪方面,因躯体症状而引起肢体不可遏制的震颤,因肠胃反应而导致胃里翻江倒海、意图全盘吐出但却哽咽于喉头,如同被半死不活地吊在空中,因过于兴奋造成尿频尿急甚至直接尿湿裤裆,宛如丧失控尿能力的三岁小孩……”
总而言之,患上该病的病人虽然已经被精神痛楚和伴随的躯体症状折磨得淋漓至尽,也可以算十分需要他人共情的一类病症,但毕竟该病属于重性精神障碍之一的病症,这些症状决然会使周遭对病情毫无了解的人感到畏惧与恐慌。
如果任由一名正处于发病状态的重症患者在街头闹事,随便找十个尚未了解病症之人,大概会有八九个露出嫌弃的眼神、嘴上嚷嚷着“晦气的疯子”,而拔腿就跑、避让十分,或是直接打电话喊专科医院救护车——如若非要和一样事物加以比喻,且毋须让人隐瞒真实想法,我猜这多数人会将“连环性炸药”、“见人就咬的狂犬”与之挂钩,并妄加“完全疯掉的人很可怕”的判读。
但包括我在内的每一名特编士兵皆然知晓,病症带给病人的想法以及导致病人做出的动作,并非病人原本意识中欲图去采取的行动。但为何如此还是有病人跟随发病时病情的胡乱诱导而行动?这只是由于精神障碍不同于心理障碍,关键的分界线即在于病人可否意识到这只是病情带给自己的想法,而非不受病情影响的自己真实的决断——如我所见,精神障碍缺乏自我意识,这不同于自知力基本存在、且能意识到自己处于如何状态的纯粹心理障碍。但如果因此而怪罪与歧视病人,只是被表象而迷惑就果断下定论,却忽略该病人本性至善,良知尚存,而直截了当将其当做罪大恶极的恶人惩治、审判,甚至用病人发病时期的话语作为攻击的利器,我们又将担当何罪?
答案是:这不是任何一个病人的错,但对病情认知不够的我们没有义务当生来的医生与圣母,排开这种“一定要处处谦让病人”的、本就不合情理的情绪绑架之后,生为凡人的我们又错在何处?
要埋怨只能埋怨上帝,他创造出的人类至少在悲欢全然相通与共情方面,仍旧存在极大缺陷需要改进。
个体的不同导致人们无法完全性地做到彼此理解、身份与贫富的差异引发各种矛盾阶层碰撞出的火星、每个人都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