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的突然宣泄,对这样的说法,我是认同的。我想强调的是,这些情绪当中,不仅仅有民众对执法者行为不当的不满,也有对执法者执法不力的不满,甚至还有执法者对当前执法环境的不满。可能有人会说,网民的情绪表达,几乎是一面倒的在谴责执法者的粗暴行为,没错,这的确是一个客观事实,但这种事实,能不能说明这次的事件当中执法者存在着不当行为呢?我觉得不能。让我们再次回到刘副市长刚才那句话上,这次的网络舆情,是网民长期以来对执法者不满情绪的集中宣泄,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网民的激动情绪,并不一定就代表了他们对这次事件当中执法过程的不满。只是因为广大网民声势浩大的情绪反应,把执法者对当前执法环境的不满这种声音给遮掩住了,甚至可以说,即便执法者对当前的执法环境存在着不满情绪,但在社会舆论声势浩大的挞伐声中,他们却不敢公开来表达自己的这种情绪,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的执法者,是一个十分可怜的弱势群体。”
说到这儿,李松林朝刘岩那里看了一眼,继续说道:“说到这儿,我想重点强调一下我们的执法现状和执法环境,毋庸讳言,在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者确实存在有执法失当的现象,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严重的执法不严和执法不力的问题,而且我觉得,执法不严和执法不力的问题更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执法者的使命,就是要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来捍卫法律的尊严,维护政府的形象。如果我们的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动辄得咎,就会严重挫伤他们的执法积极性。令人遗憾的是,我们钧都市已经呈现出了这样的执法环境,这样的执法环境,使得大部分的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选择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态度,执法不严执法不力的现象比比皆是,这种现象如果一味的延续下去,将会严重践踏法律的尊严,造成整个社会的严重混乱。介于此,我觉得对那些敢于执法的人,要秉持信任和保护的原则,即便是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行为不当的问题,我们也要酌情处理,不能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在执法者的身上。”
刘岩说:“既然李市长提到了执法环境,那我也来说一说执法环境的问题,首先,执法环境是靠执法者和被执法者共同来维护的,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执行的是法,而不是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殊权力,如果执法者所执行的不是法律,而是超越律法的特殊权力,那他就不是执法了,而是行使特权。把特权凌驾于律法之上,或者将特权等同于法律,这样的执法者,又如何来维护法律的尊严?如何保障良好的执法环境?回到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