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当她取媚于拔升之机。”
“用女性的她也是国外的习惯,准确翻译应该是动物的那个它。”周至说道:“我们国人更加习惯称呼自己的灵魂为非人的那个它才对。”
“原来这个she是指 my soul啊……”冯雪珊恍然大悟:“可是第二句翻译成:第二次,当它在空虚时,用爱欲来填充。我查了原文是the see when i saw her limpihe crippled.翻译过来明明应该是第二次,是我见它在瘸子面前跛行啊。”
“哈哈哈……”周至笑道:“纪伯伦在这里的确用了宗教诗歌的隐喻,但是翻译者为了故作高明,抛弃了直译,将隐喻拿到了台前来”
“肘子说这是翻译者生怕读者不知道他知道,这就是翻译得最荒唐的地方。其实雪珊你的翻译就是最正确的。”
“可这句是什么意思啊?我有些不太理解,为什么在瘸子面前跛行,是一种让纪伯伦觉得应该被鄙视的行为呢?”
“首先这不是行为,”周至说道:“这只是一种比喻。”
“瘸子其实可以理解他人的痛苦。为了不让瘸子难堪,就刻意地让自己模彷他,并将之作为一种善意和美德,这其实是一种需要被鄙视的伪善。”
“瘸子需要的是什么?当然是一根拐杖,如果你真的想要表达自己的善意,那就需要送给瘸子一根拐杖,而不是在瘸子面前装作自己也是瘸子,这就好像在说:我理解你的痛苦,你看,我模彷得像不像,理解得深不深?”
“这是善良和美德吗?当然不是,这是一种愚蠢的自我感动。”
“纪伯伦被称为‘先知’诗人,他深刻地理解西方社会最应该讽刺的那些地方,看看现在西方国家在世界一些地方的表现,是不是充满了‘在瘸子面前跛行’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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