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今天的他却是和当年的杨素一样,一副沉稳镇定的主帅气度了。
来护儿穿了一身绸缎便装,可是这身衣服却紧紧地裹在他身上发达的肌肉上,可谓劲装,身后的从人们也个个如此,一看便是虎贲壮士,除了来护儿以外,后面的几骑都是些二十上下的年轻人,离得最近的两个,眉眼里和来护儿倒是有七分相似,也都是英武不凡,想必是他的儿子,而在这两人后面,另有一人相貌不凡,引起了王世充的注意。
此人身长八尺有余,壮如熊罴,腰围极宽,紧身的缮丝衣服把他身上一块块的肌肉垒子衬托得几乎要随时炸裂开来,王世充自己也算是員武将了,但跟此人一比,大腿大概只有他的胳膊粗,就是张金称和单雄信,也算是难得的猛士,看起来和此人相比也稍差了那么一点点,只有杨玄感,张须陀这二位,才能跟面前此人相提并论。
可是这人也不是一个五大三粗的蛮汉,他丹凤眼,面色微红,眉目疏朗,双眼炯炯有神,唇红齿白,剑眉入鬓,与一般人梳着发髻不同,他的一头长发狂野地披散着,只是在额头处束了一个发带把额前的头发略为遮挡,脑后的头发简单地扎了一个小结,这套打扮只要一戴头盔,就随时可以冲锋陷阵。
而他的那匹坐骑马鞍之上,副武器的勾架处放着两把沉甸甸的钢锏,一般精锐的铁甲骑士,在陷阵时往往会舍了长槊钢枪,而转用大锤,马刀,重剑之类的副武器来进行砍杀,而这名壮士用的两把钢锏,看起来足有六七十斤重,马蹄都深深地陷在这黄土官道之上,与其他几名装士佩着的重剑马刀相比,更是一眼就能吸引王世充的眼球。
王世充多打量了那壮士两眼,才把目光转回到了来护儿身上。哈哈一笑。拱手行了个礼:“来将军别来无恙。想不到多年不见,今天却是在这里重逢,听说你新任本地的刺史,可喜可贺,王某先行恭喜了。”
来护儿在马上也不回礼,冷冷地说道:“王参军,哦,不。应该叫你王員外郎,算了,你我都是军人,还是叫你王仪同吧,听说你改了名字,入了王世积的家谱,这几年混得可是风生水起,即使我远在万里之外的泉州,也时不时地听到你王仪同跟着几位大帅南征北战,建功立业的消息。只是王仪同现在为何不在京师当你的兵部員外郎,却要这副打扮。到这河北的瀛州呢?你可不要说是专门来这里恭喜我新官上任的啊。”
来护儿估计也一早打听到当年是王世充向杨素进言黑了自己,所以上来就对王世充没有好话,那敌意分明地写在脸上,而他身后的两个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