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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六十五章:赫米斯(4 / 5)

游戏中的赫米斯,现实中的郝曼杉很——正义。

他努力工作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温饱,而是纯粹地想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好。

总之,在入职后的这些年里,身为年轻人的赫米斯主要就是流窜在各种精神虚拟游戏中,将那些犯罪者送去他们该去的地方,而且从未暴露过身份。

之前也说过了,这个部门的‘网警’跟普通‘网警’不同,他们几乎不会使用自己‘网警’的身份,大多都披着某水友、某玩家、某热心观众、某(公款)榜一大哥这种马甲,而赫米斯的马甲,则是‘一个入驻某游戏的不良组织的领袖’,简单来说就是小会长、小帮主之类的角色,他认为这样可以让自己的视野和手段都灵活许多。

不过他那些小混混朋友,都是货真价实的本色出演,谁都不知道赫米斯的真实身份,真的只是在勤勤恳恳、快意恩仇地玩游戏而已。

当然赫米斯也没亏待他们,但凡小弟们帮忙破了案子,哥们儿都会用各种名义给他们整点好处,比如说自己中彩票了给大家发点零花钱,或者整个聚众旅游之类的。

而他这次入驻的无罪之界,却是个水相当深的地方,比如npc很有脑子,甚至没办法轻易知道谁是玩家谁是土著,但偏偏是这个游戏,有一个让赫米斯觉得必须常驻的理由,那就是无罪之界的阵营系统!

开服半年多来,他已经注意到,抛开大多数人不说,那些混乱邪恶阵营的玩家……都他妈是一堆犯罪率高达八成的坏苗子,而且大多都是干大事……大坏事的料!

有必要一提的是,大坏事不一定需要多高的智商,比如冲动杀人这种不需要什么脑子,甚至不可以太有脑子的事儿,也属于大坏事。

所以赫米斯就这样驻扎进来了,全过程大概是这样的——

查资料→进游戏建角色→找玩点→给小弟们分享→拉小弟们入坑→前往最适合搞事(同时也是最容易出事)的自由之都→成立不良集团【蓝色圣典】(警服蓝+《刑法典》)→通过组织(接替伯父成为自己直属上司的女朋友)批下的资金站稳脚跟→遭遇墨檀

……

“所以说,你打算找我聊点什么?而且还说什么会影响到我的威信。”

带墨檀穿过兼具着舞厅、台球厅、酒吧等诸多功能为一体的仓库主体,走进‘社长室’的赫米斯舔了舔嘴角,眼中满是挑衅地看着墨檀,颇有一言不合就弹着舌冲上去揍人的架势。

“很简单,赫米斯先生,不,准确地说应该是郝曼杉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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