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逊·菲斯克,纽约市乃至全美国势力最大的黑帮头目,世界一流的富豪。
相比于正式的“威尔逊·菲斯克”,这位黑帮领袖还有一个更广为人知的名字:金并。
表面上,金并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但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其实是黑帮领袖,犯罪是他获得成功的根本。
尽管所有人都知道他是黑帮领袖,靠组织盗窃、买卖毒品发家,然而凭借着庞大的势力与在法律空洞之间游走的技巧,他始终安然无恙,甚至被很多人崇拜,如同社会名流。
杀害弗兰克家人的布鲁诺·科斯塔就是金并的手下,因此听到这个名字,弗兰克的情绪立刻便不复平静,握紧了拳头。
“我来找你的原因很简单。”森特从怀里取出一张支票,开门见山,“这是一百万美元的支票。拿着这笔钱,然后忘掉那天晚上的所有事情……你明白我的意思。”
弗兰克说道:“这是一大笔钱……”
森特微笑着说:“没错。绝大多数人两辈子都挣不了这么多,有了它你可以轻松地过完余生。”
然而弗兰克接下来的话却让他的笑容一僵。
“但是,我拒绝。”伤势让弗兰克喘息起来,“回去告诉布鲁诺,还有金并,让他们等着法律的制裁,我会为你们备好棺材!”
虽然眼下很多美国人呼吁废除死刑,但事实上只有少部分州真正废除了死刑,而纽约并不在其中。
换而言之,犯人在纽约州完全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从常理推断,在纽约州的地界,布鲁诺残忍地杀了这么多人,其中还包括两个孩子,死刑是必然的。
“弗兰克,你是个成年人。”森特沉声说道,“死磕到底,你可没有这个资格。”
“走着瞧吧!”弗兰克试图起身给他一拳,但伤势不允许他这样做。
“很好。”森特点了点头,“那么庭审上再会吧,相信那将是一场充分体现法治精神的精彩审判。”
弗兰克是相信法律和正义的,布鲁诺罪行昭昭,他相信法律一定可以制裁这家伙。
然而,事情的发展很快出乎他的意料。
几天之后,一位棕发女性来到医院找到弗兰克。
“索娅律师,怎么样,什么时候开庭?”弗兰克连忙从床上起身几分。
索娅却摇了摇头:“抱歉,弗兰克,出于一些不便明说的原因,我们无法帮助你。”
“为什么?”弗兰克难以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