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对陆逊善意的调侃,并没有讥讽地意思,相反在几个女孩心目中,都对陆逊有着莫名的尊敬。
“虽然这个总是以纯洁自居的神父有着各种各样的小缺点,但是他睿智坚强的人格魅力总是吸引着各种各样的人们加入追随者的行列。”芙萝拉回忆着自己陪伴着陆逊走过的这一路,心里溢满了幸福,“至少,他也是一个很体贴爱护女孩的男人。”
“这个家伙绝对是个机会主义者,就算没有机会,他也能找到各种各样对自己有利的突破口,宰到人生中最肥美的羔羊,当然,该搏命的时候这家伙也豁得出去,宁可站在最前线统帅部下也不愿意躲在后面吟唱圣诗。”塞西莉亚不得不承认,陆逊对自己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比蒙崇尚的就是弱肉强食,而陆逊一路行来的足迹,也恰如其分的印证了这四个字,况且倒在他脚下的,没有一个平庸之辈。
至于陷入爱河的赫斯嘉,怎么看陆逊都是一位最完美的老公。
“这眼神怎么这么暧昧?难道我有成为大众情人的潜质?”看到几个女孩躲躲闪闪偷瞧自己目光,感受着车厢中不太对劲的氛围,陆逊擦了把额头的冷汗后,终于明白了过来,随即有些飘飘然了,再然后心底就升起了浓浓的后悔,要是现在女孩们单独待着,自己绝对一推一个准,可是大家聚在一起,这就不太好下手了,一起飞,陆逊可不敢想,他估计自己还没说出这个词儿,就会被碎尸。
小诺诺悄悄地捅了捅陆逊的腰眼,丢过来一个若有所思地眼神,小声道,“冬天走了,春天还会远吗?”
“什么意思?”陆逊也觉得自己有成为青年的资质,可是这个比喻他还是不明白。
“笨呀,春天呀,当然是指发*期呀。”小诺诺摆出了诗人的姿态,教导陆逊,“你要是会做几首诗,早把姐姐们拿下了,也不用每天为后宫争宠这些事烦心。”
“这些话都是谁教你的?”陆逊的声调陡然提高了八度,满脑门的黑线,到底是谁在给小诺诺灌输这些滑稽的理论?
“食人魔们私下里都这么说,巴巴鲁克甚至还开盘口来着,赌你这次王都旅行中能搞定塞西莉亚。”小诺诺扳着手指头,一本正经地道,“小诺诺可是花了一千金帝兰的零花钱买了你半个月完成攻略计划,你可得争口气,别让小诺诺输钱。”
“巴巴鲁克,你给我滚过来。”陆逊吼了一嗓子,然后又摆出了严父地态度,道,“以后别更他们学,会变笨的。”
“好吧。”小诺诺耸了耸肩膀,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