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军大大小小干了几十场,最多也算刚刚恢复些元气。
但比之常年以实战为训练的东厂卫,无论从气势和实力上都已不在一个层次的了。
而等诺木齐意识到这点,已为时已晚,他的部下已经黑虎营咬住,想走都走不掉,只能硬着头皮干下去了。
可是干,就干的过人家了么。
我兵力多!
人多就一定赢?
诺木齐看着战局,脸色铁青已经开始不停的干咽口水了,他们不会疲么?跑了百余里,杀了一场之后还这么好的体力,这么强的战斗力这不科学啊!
哎,要不说差距变大了呢,这才哪跟哪啊。
宁远距杏山一百多里地,对于骑兵来说若急行半日可抵,黑虎营自清早出发傍晚抵达,也就是说他们这一路根本就不是急行,而是时快时慢的熘达过来的,虽说也有点人疲马乏,但也仅是那么一点点而已,这点强度对于东厂卫来说,还不如平日训练强度大,距离精疲力尽还有很大的距离。
耐力和意志力才是一支精兵最坚硬的地方,也是最根本的东西。
至于刚才那一场厮杀,开胃菜而已。
对于屠元和他的黑虎营来说,捉住眼前诺木齐回去换酒喝才是最重要的事,也是将士最上心最亢奋的事,所以从开干起,他们就直奔这个目标。
很快诺木齐就发现了他们的企图,这让他顿时慌张起来,眼见屠元挥刀乱砍,一路朝他杀来,所经之处无人能挡,仅半盏茶功夫不到便已杀到跟前,距离他不过数十米距离。
再看自己麾下,三百余骑竟被对方百余骑冲的七零八落,乱糟糟的没了阵型,如此下去被击溃只是早晚之事!
妈的,倒也不能让那贼子小瞧了,诺木齐一咬牙,竟然挥刀带着身边几个亲兵迎着屠元冲了过去,就在刚才一瞬间他心里头也有着撤走的念头,但转念又想到这样太怂了,明明是自己一再叫嚣,结果抱头鼠窜往后在军中就抬不起头了,不光让对方瞧不起,后边观战的吴巴什也同样瞧不起自己了,而且他相信一旦自己这边不敌,吴巴什必会救援,毕竟吴巴什那边还有二百汉军呢!
吴巴什此时就在杏山上边观战,脸色也愈发凝重,在他身边还有两百汉军也在观战,表情也不乐观。
之所以没有将这两百汉军投入战斗是为了防备不测,因为那消失的一半黑虎营此时不知在何处,这黑灯瞎火的晚上,鬼知道他们从哪儿冒出来,所以吴巴什不得不留兵以备不测。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