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刀之后,云烨立马就拎着兔子去溪边处理了。
过了二十来分钟,两只冒着油光的烤兔子,就已经开始散发诱人的香气了。
云烨一边娴熟的烤着兔子,一边不无遗憾的摇头:可惜,没什么作料,凑合着吃吧,等哪天咱们走出这片荒原,一定给兄弟做一顿真正的大餐,不是我吹牛,别的不行,这做饭的手艺还是很有一手的,连我们家那口子,那么刁的嘴都被我制得服服帖帖的.......
结果,说着说着,云烨忽然嚎啕大哭起来,他知道,这辈子或许再也见不到妻子跟孩子了。
哪怕他是被虫洞吸到了北极,咬牙拼着跟北极熊抢食也会想办法回家,可是现在他是在一千多年前,他活不了那么久了啊!
发泄完后,云烨抹了把眼泪,尴尬的对秦浩道:秦哥不好意思,让你笑话了。
秦浩摇了摇头,一看就是第一次穿越,心态也太容易崩了。
兔子终于烤熟了,秦浩跟云烨一人一只,开始啃了起来,由于没有盐,兔子肉没什么味道,不过油脂还是很丰富的,能够迅速补充身体所需的热量。
很快,秦浩跟云烨就把烤兔子消灭干净,又休息了半个小时,将水把火堆浇灭后,二人再度启程。
按照云烨的建议,二人一路顺着溪水的上游往前走,野外生存最重要的就是水源。
对了,秦哥,咱俩现在应该算是黑户,要是去到外面,官府盘问起来怎么回答?
走了一个小时,云烨又走不动了,坐下来休息时,忽然问了一句。
秦浩反问:你觉得呢?
云烨想了想:要不这样,咱们呢就说是师兄弟,从小跟着师父在山里清修,前些日子师父死了,让咱们出山自谋出路。
我是这么想的啊,咱们要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商鞅变法之前,那会儿还没有照身贴,随便编一个身份入世,以咱哥俩站在巨人肩膀上的见识,不说封侯拜相,过上不错的生活还是没问题的。
哦?那要是在商鞅变法之后呢?
云烨眉头一皱:那就比较麻烦了,不过也没关系,古代有不少隐世学派,咱们只要把故事编得仔细一点,他们也无从查证。
唉,但愿不要让咱们
穿越到一个混乱的时代,乱世人命如草芥啊。
宁做盛世犬,不为乱世人,原本只是书本上轻飘飘的一句话,可真到了自己身上,那就是一座沉重的大山了。
又走了一下午,一直到夕阳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