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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离歌!”清晨阳光灿烂,是一个上街的好天气。
离歌的上半身几乎都趴在我的腿上,幸好是另一条,不然我的伤只怕好不了。离歌自己的被子已经被可怜地抛弃到了床下,而他身上盖的,却是我的被子。
orz!!!我也迟钝,被一个男人钻进被子都不自知,还说要监视离歌。哎,应该是这几天赶路太累了。
“快醒醒。”我轻唤离歌,“离歌,醒醒。”
“恩”熟睡中的离歌发出一声梦呓,将我的腿抱得更紧,从我的角度看去,只看见他黑乎乎的后脑勺。
我开始扯被子,渐渐露出了他铺满后背的长发,他整张脸都埋藏到了青丝之下,我雪白的裤腿上,游弋着他那一缕缕形同小蛇的发丝。
额头发紧,眉脚抽搐,戳离歌的后背:“离歌,离歌,醒醒。”奇怪,平时他都早醒,怎么今天却睡得如此深沉?
“离歌,离歌。”他抱着我的腿,而他的腿也就在我的身边,我推了推,离歌依旧不醒,难道好吧,我伸出拇指和食指,在离歌那富有肉感的大腿上一拧。
“啊!”离歌立时坐起,尚未清醒的双眸与我相对,我怔怔地看着这双眸子,此时此刻。它们是那么清澈琉璃,一望见底的干净。
忽地,那双眸子瞬间收缩了一下,那熟悉的离歌随即而来,他惊慌地后退。却因为手滑出床沿而往外倒落。
“小心!”我慌忙拉住随手可拉地属于离歌身上的东西,于是,我拉住了他的衣衫,他也伸手拉住了我的胳膊。结果,这人是没掉下去,他的衣服被我基本完全拉开。
白花花地胸脯在那头黑发的映衬下又白了一分,牛奶一般的白带着暖玉的光泽,凝脂一般的紧密肌肤几乎看不到半点瑕疵。
“对。对不起。”我慌忙放开他的衣衫,他的身上泛起了薄薄的粉红。他匆匆拉好衣衫下了床:“对不起,我起晚了。”他垂首背对着我,双手应该是揪扯着自己地衣襟。
“那我们出去玩吧。”我转移话题。
离歌点点头,不再说话。
小镇虽小,却是五脏据全,我拿着晓慧的银子不到一个上午就花光光,首先给自己买了两身衣裳,然后,给离歌买了两身。便所剩无几。
离歌背着我吸引了不少目光,有疑惑的,有羡慕的,有感动的。路人都误会我们是夫妻,一个爱妻的丈夫背着腿脚不便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