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还低。但唐代规定“太常音声人,得五品以上勋,非征讨功不除簿。”这就是说,这些官府乐人如果能凭借军功获得五品以上的勋官,就可以从官府乐户中除籍,成为自由人。
第二,勋官享有很多优惠条件。其一,勋官可以得到一定数量的私田。唐代规定“凡官人及勋,授永业田”,子孙世袭,皆免课役,成为官员的私田。其二,勋官可以向吏部请求参与职事官序列的叙官而正式踏入仕途,只是在叙官时必须降阶叙任。最高品级的勋官——上柱国(正二品)只能叙任正六品上的官职,其下依次递减。其三,勋官就算不能进入职事官序列,还有得到散阶的机会。按规定,没有实职的勋官要轮番到兵部和外州尽宿卫之职,上柱国以下番上满四年,骁骑尉以下番上满五年者,就可以参加兵部选拔,通过者就能得到相应品级的散阶。落选者在第二个宿卫周期满后,可再次参加选拨。其四,高品级勋官子弟有进入中央官学学习的机会。唐代中央官学为国子监,下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和算学等六所学校,各有固定生源和员额。其中勋官二品,县公、京官四品带三品勋封之子可以入国子学;勋官三品以上有封之子可以入太学;勋官三品以上无封、四品有封之子可以入四门学。其五,勋官子弟有靠门荫入仕的资格,虽然在入仕时的官阶仅为最低的从九品。多余的勋封还可以转授家人。唐代明文规定“勋至上柱国有余,则授周以上亲,无者赐物。”
第三,勋官的授予很正规。唐前期通常是在战后派专人到军中叙录军功,再由御史台的监察御史审核战功的真实性,吏部的司勋郎中等审核授予勋级是否与战功相符。审核后的军功,经天子认可后,由兵部下发正式的“告身”。在“告身”上,从宰相开始,逐级审验的官员直至抄写人员,都要署名盖章,并盖上专门的“尚书吏部告身之印”,显得尤为隆重而正规。
正因为如此,在唐前期,对于平民而言,通过军功得授勋官,是一条很有吸引力的出路。在TLF阿斯塔那24号墓出土的一封家书中,就记载了唐太宗贞观二十年(646年)洛阳一个名叫赵义深的人给远在西州的阿婆写信,信中提到得知西州的大兄被授予正七品勋官云骑尉,全家“喜悦不可言”。而云骑尉在整个勋官序列中仅仅排倒数第二,可见当时得授勋官是一项很体面的荣誉。不仅平民看重授勋,而且当时的文人士大夫,甚至朝官子弟也把立军功、封勋官看成一条入仕的捷径,所以唐人尚武实与推行勋官制有很大关系。
但自唐高宗、武则天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