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8、洗耳刷脸(1 / 5)

真的不是故意挑衅!

如果非要追朔,这首《在水一方》才是荆小强少儿时期对歌声美好的萌芽。

也许就是荆妈妈在他小时候痴迷爱听的这点小资情调。

才造成荆小强高中走上了艺术之路。

当然,曾经的美术生对这首歌也没有演绎能力。

在等待批复手续的这几天,就跟曹菲研究过来开演唱会的歌单。

荆小强的优势是歌曲数量极多,准备这三天演唱会尽量歌曲不重复,保证几万人体育场每场坐满有新意,这也能为以后的演唱会打下口碑。

可曹菲的歌曲不多呀。

所以就先拿几首特蕾莎的来致敬。

致敬这位带曹菲踏上歌曲之路的前辈。

但真正唱起来,荆小强展现的是二十年以后的歌曲演绎风格!

准确的说就是阿黛尔的那种唱腔特点。

必须要承认,华语乐坛和欧美歌手的唱功,有着起码一代人的差距。

欧美声乐理论是最先进的,整体音乐素质和音准认知也远高于亚洲各地,焦盆最接近,都还有差距。

这是近代史上欧美国家优越的经济条件决定的。

只有有钱有闲,才会钻研更多跟艺术相关的门类,国民才能有更高的艺术普及度。

所以落后不仅仅是工业、科技,这必然是全方位体现。

荆小强拿二十多年后的顶尖唱腔来这时候展现,他在百老汇都乱杀,别说亚洲了。

包括荆小强带来以卢昆仑为首的电音配乐团队,甚至还有干脆今天就先上台开始演练的黑仔他们。

都已经跟七八十年代特蕾莎最当红时候有很大时代变化,况且这帮人还受了荆小强很大影响。

全场都是震撼的!

他们听不出来为什么,但恰恰就是这首所有人都耳熟能详,甚至可以当做市歌、省歌备选的金曲。

今天就是听起来有种原来可以这么好听的震撼。

难道是男声唱出来的差别?

只有特蕾莎他们这些内行才会面面相觑!

对的,之前听荆小强唱别的歌曲,没有比较,可能还不能发现差距。

荆小强也几乎从未唱过大家熟悉的歌。

直到今天。

一比就出来了。

简单的说就两点,音高和音响分离。

用普通人能理解的话语来说就是:唱现场尽量做到跟录音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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