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问题困难的根源在于,罗庇尔没法找到足够数量的合格法官去替代现有法官,这也是法官们有恃无恐的原因。
但换一个角度去思考,为什么一定要合格的法官呢?自己现在做的事情是不是在夸大事情的难度?追本溯源的话,罗庇尔并不是要清洗整个司法界,而是要有法官去惩戒违反《全面限价法令》的罪犯而已。
把思路换成这样的话就可以豁然开朗,因而12月时罗庇尔在国民议会中,发表了一番骇人听闻的讲话:
“大革命进行到今天,使得悉伯的情势已经很明显,我们的国家只剩下三种人,第一是守法的公民,他是我们的同盟与根基,第二是违反法律的嫌疑犯,第三是已经叛国的罪犯,而在我看来,后两者完全可以混为一谈,他们不过是敌人在不同阶段的体现。”
“因此凡是被认定违反法律的人,都是犯法的嫌疑犯,他们未来都必将会背叛我们的事业。”
“毕竟连遵守法律都做不到,还如何能指望去守护我们的悉伯呢?所以在现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完全没有必要去细究这个罪到底该怎么判处,因为凡是违反法律的,都是潜在的叛国贼,我们要将危险扼杀在萌芽之中!”
围绕罗庇尔这些发言浓缩出来的结果,就是国民议会在12月以34%赞成票被惊险通过的《嫌疑犯法令》,随着《嫌疑犯法令》的提出,使得政治恐怖的支柱被确立,恐怖时代真正到来。
根据《嫌疑犯法令》规定,如今悉伯的犯罪将会划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的罪行,仍由原法官审理,另一种是触犯《全面限价法令》及其相关条例的恐怖罪行,就要交给专门设计的救国法官审理。
救国法官,就是罗庇尔为了破局而提出的新概念,救国法官不需要有多少法律知识,只要能判断嫌疑犯有无触犯《全面限价法令》与其相关条例就可以。
此外罗庇尔也吸收了艾巴克和季伟罗等人的建议,以严酷的手段对待嫌疑犯,一但嫌疑犯证据确凿,可以绕过所有正常法律,以《嫌疑犯法令》为依据优先处理,而嫌疑犯被确定的唯一下场,那就是绞刑。
就这样,罗庇尔得以不需要将法官再次清洗导致无人可用,就得以对那些违反《全面限价法令》的嫌疑犯进行处刑。
很快,根据《嫌疑犯法令》而确立的救国法庭,就在全国各地开设,许许多多从巴蒂罗斯出发的救国法官很快就位,对一个又一个嫌疑犯进行昼夜不息的审判。
除了对原有政治与经济生活进行严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