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2年,已经35岁,身为格尔马克商会高级水手(职务为水手长)的我,已经被临时征召当了2年的士兵,这俩年我在大会宫的指挥下,在南部区浴血奋战,镇压那些未来的我,哗变的老兵们。
我很幸运,非常的幸运,极度的幸运,承蒙海神庇护的幸运,在战争中我不但没有死去,也没有受到什么永久性的伤害,除了肩上留下一道被诅咒的疤痕以外,居然能完完整整的活到平叛结束。
【贵族或许会找高级法师花大价钱修复疤痕,让自己看起来仪表堂堂,但包过雅伊华的卢尔在内的大多数平民,在消去直接的诅咒以外,通常不会再去花钱恢复疤痕了,因为虽然诅咒的疤痕会留下隐患,但是大多数平民根本活不到隐患发生的那天。】
在攻下哗变军队最后一座主城以后,上头开始和哗变军队以及他们背后的贵族和谈,让我们就在城内休息。
休息?那我们也不客气,这2年打仗积累了一肚子的怨气,正好趁这时候好好发泄一番,虽然屠城这种事情是不敢做的,但是抢劫一些商户、欺辱一些女性还是可以的——在军队混了几年以后,我的心也开始发黑了。
以前做水手的时候,还只敢向那些野蛮人下手,面对波旁人的求助还会保护他们,然而成为士兵以后,反而连波旁人也不放过。
不过即使我们想要小规模的抢劫,但是因为富有的商户都受到了军官们的保护,至于小贩的话,又因为这些年的战争已经大半破产,我们也放不开手脚去抢劫,所以在城内闹事一番,惹得一身鸡毛到最后也没拿到多少钱,扣掉给军官的默许费,分到我们士兵手上的就更惨了。
“完了,完了!抢劫来的钱居然还不够我治疗!这是什么世道啊!抢劫居然都入不敷出了!”一个和我一同在城内抢劫的老兵,在看到分给自己的钱以后,顿时嗷嗷大哭,因为他在抢劫的时候,被一个民间活跃分子劈了一刀,脚都断了,治疗需要一大笔费用。
“没事没事,老兵哗变已经结束了,我们马上就可以回到商会,虽然你丢了一只腿就没法再做水手长,但是装上木肢以后,看在你这么多年功劳的份上,主家肯定会让你当个高级水手的。”
“你现在才四十出头,主家肯定不介意再多养你几年,更何况你一个老海狗的经验,那也是很宝贵的呢。”
在我和其他商会出身同伴的安慰下,那个亏大发的同伴逐渐停止啜泣,然后和我们讨论起什么时候回商会。
虽然在商会当水手的经历也不是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