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地摇摇头,拾起毛笔,早有大小姐为她磨墨,俊男美女,脂粉墨香,这一幕,倒有些红袖添香的味道。
只是小辣椒挑衅的表情有些破坏画面感,她还想着刁难一下林天,大概觉得林天不会写毛笔字。
林天蘸了一下墨汁,下笔龙蛇,开始书写起来。其实林天没有专门练过毛笔字,更不懂什么技巧,所以,他的毛笔字咋一看,算不得很好看。
但多看几眼,又会被深深吸引,因为那流畅的笔画之中,是如此潇洒不羁,自带一种气韵。
凌水瑶身为世家子弟,毛笔字自然不差,鉴赏能力也不是一般人能比,好书法的标准要求自然也高,但看到林天写的字,她不由惊讶起来。
林天的字并不遵循什么章法,但看起来却有独特的韵味,仿佛有了灵魂。一些人的毛笔字看起来很漂亮,临摹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也有模有样,但总是缺点什么。
凌水瑶现在知道,缺的就是灵魂,每个书法家的字,都有独一无二的韵味,这个韵味就是灵魂。
大小姐不是第一次看林天写字,但依然为林天的气韵着迷,她忽然想到,字如其人,剑是不是也如其人,自己的剑法,有着束缚,是不是应该多一些潇洒不羁。
两女看着林天写字,一时间竟忘了文字内容的本身,也就是说,林天写字的吸引力,还超过了陌刀术对她们的吸引力。
林天并不知道两女在想什么,只是挥毫疾书,书写速度比侯鑫昌还快。
写完最后一个字,林天放下毛笔,长呼了口气:“终于写完了……”
把内容从脑海中书写到纸上,这是人类最强大的存在,这是文明的传承,多少先人,正是把通过笔墨纸砚,留下了多少流传千古的着作。
这些着作,又启迪着后人,后人又诞生新的思想,一代一代的传承,人不灭,思想就不灭。
陌刀术的内容虽然不是林天创造,但默写了一遍,就仿佛在脑海中演练了千百遍,他对陌刀术的体会更深了。
“可惜了,并不完整。”林天再次说道。
两女对视一眼,然后开始读林天的“手札”,越读,她们额头越是冒汗,不是因为热,而是发现了两本“手札”的差异。
她们有种直觉,如果按照侯鑫昌“手札”修炼,多半会真气逆乱,轻则受伤,重则内力全废。
“这个侯鑫昌好毒啊,临走了还留一手,对他的惩罚还是太轻了。”凌水瑶非常气愤。
林天却是不在意,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