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此事。春分听了闻百翎的话,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回了肚里,感激地道:“谢谢小姐,奴婢刚才正担心着呢。”“不用担心,没有抚养就没权要求你付出,不可能仗着血缘关系就能白白占便宜的,咱们大周律上也有这方面的规定,他就是打官司也告不赢的。”闻百翎道。闻百翎以前是刑警,所以对法律很是关注的,来这个地方后,也是仔细看过大周律的,虽然文言文读起来挺累的,但她好歹也看到了其中有一条有写,收养之后,除非被收养的人愿意,要不然亲生父母无权逼迫当年抛弃的子女认回自己,并要求其负担赡养义务——显然郝老爹一家人极品的行为应该不是个例,律法为了防止经常发生这种扯皮的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当然这一条仅限于子女未满十五岁,满了十五岁,为了躲避赡养义务,随便认个人为养父,抛弃亲生父母的话,那也是不支持的。而春分落户到养父母名下时还不到一岁,自然属于大周律保护的范围,并且不用负一丝一毫的赡养义务,不说这个时代的女子,除非家里一个兄弟都没有,要不然出嫁后本来就不用负担赡养义务了(这是古代赔钱货的由来,因为女子不用养父母的老,不过现代宣布儿子女儿都有赡养义务后,一些重男轻女的极品父母就更狠了,平常仍像古代一样重男轻女,在财产方面,根本不遵守法律上说的儿女有平等的继承权不算,极品的还会吸女儿的血养儿子,分财产不会遵守法律就算了,到老了倒知道嚷嚷按法律规定女儿要养老了,同时心里仍把女儿视为赔钱货,现代法律虽较公平,规定了女性有继承权力也有赡养义务,但架不住jp父母们只捡着对自己有利的遵守,绝不遵守对自己不利的,这些父母比那些虽不会给女儿财产但同时也不会要求女儿赡养的古人还极品,结果让部分女性比古代还倒霉),单是说从律法方面看,郝家未尽过抚养义务,自然春分也就没赡养义务(要是养了几岁的话,一般就要负担部分赡养义务,分不清养了几年的,一般算从入户到养父母家之前的时间)。春分听闻百翎这么说,就更有底气了,于是也没将亲生父母一家人的纠缠放在心上。不过大正月里,就出了这种事,实在是晦气,让人不生气都难。其实郝家一家人就是故意看是正月,才过来闹的,是想着好歹是正月,春分可能不想闹不愉快,到时也许就会原谅他们,他们能得到好处了,哪知道春分根本不顾这会儿是正月新年,闹起来了晦气,依然不理他们,真是让郝家上下气极了。翌日宗俊卿的两个姑妈一家过来拜年。这个时代的规矩是这样的,一般外嫁女先来娘家拜年,拜过年后,娘家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