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但通过对秦朝民生、军事的了解,以及他的亲身经历,郝贤终究拨云见日,推演出了一个他觉得比较合理的解释。
首先,锅盔作为行军粮,由锅盔演变而来的肉夹馍最有可能诞生的地方,自然是军队。
郝贤猜测,或许原本的发明者是某位无名的秦兵,在攻打韩国时缴获了韩人百姓做的腊汁肉,夹到锅盔里一吃,哇塞,绝配!
于是,肉夹馍在军队中风靡起来,而随着这批士卒归家回到秦地,也就是如今的陕西,肉夹馍便落地生根,在后来的两千年里都成为陕西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色、香、味。
用后世厨师界流行的话来说,肉夹馍其实是秦国菜与韩国菜融合的一道fion菜!
【注:将不同菜系烹调手法结合起来做出的融合菜。】
不过,这个推测可不能让未来的高丽国人听去,不然他们要说肉夹馍也是他们发明的了……
现在的问题是,原发明者恐怕在肉夹馍传承被吞噬之后,就横死战场了,这不光阻止了肉夹馍的诞生,也断绝了肉夹馍通过复员的秦军迅速扩散到整个陕西的可能性。
现在整个世界上品尝过肉夹馍的只有三个人,郝贤和两位老人。
难道把传播肉夹馍的重任交给两位走路都不稳的老头老太吗?
显然是郝贤刚刚想得太简单了,当然,与其说是没有想到这一层,不如说是他实在太馋了,两个月没见荤腥,当然会无论如何都想先把肉夹馍做出来吃一口再说。
他看着两位老人家终于舔完手指上最后一抹麦香,笑道:
“爷爷,奶奶,咱把村里人都聚起来吧,叫他们把剩下的面粉、草药、肉都带过来,我想让每个人都吃上肉夹馍。”
“这玩意儿叫肉夹馍?香咧!”老爷子直竖大拇指。
“娃娃傻,你个老不死的也傻?”老婆婆扭了一下老伴的老腰,“万一有人报官去呢?”
老爷子其实腰部已经不会有什么太痛的感觉了,但还是假装吃痛求饶:“对啊,对啊,老太婆说得对,娃娃你还是休息两天,等天黑的时候离开村子,想办法回家去吧!”
郝贤只是微笑:
“爷爷,奶奶,你们觉得我刚刚做的肉夹馍好吃吗?”
“好吃,当然好吃!”
“城里的老爷怕不是才能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咧!”
郝贤摇了摇头:
“别说城里的老爷,这个肉夹馍啊这世上只有我会做,始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