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当然是不能说的,幸亏顾骜早有准备,见林国栋的时候,已经问过最近有没有生意上的新鲜事儿,林国栋就随便挑了一个可以拿来搪塞的商务借口。 “林律师说,曰本酸素株式会社的,三井寿司社长,终于看上了钱氧的膜法制氦技术的专利,想谈排他授权。我就跟林律师一起谈了两天,还在那边会见了几个曰本的一线代表。” 林国栋是香江有名的知识产权代理掮客,所以他手头的此类“商机”肯定是随手拈来。顾骜拿这个借口写工作报告,外事局也绝对不可能真去查证的。 而且因为该技术此前已经有了多次成熟的对外合作经验,所以这种事情其实并不一定非要外事局出面——随着国家上个月最新的开放政策,国企的自主权也略微提升了一些。 技术的所有权是钱塘制氧机厂的,所以理论上只要企业点头、觉得这个技术卖多少钱合适,然后让代理事务所去谈,双方意见一致,就OK了。 外事局这边,理论上可以只“报备”,而不是“审批”——也就是说决定是企业自主做出的,无非做出后要通知上面一声。 至于顾骜内心,他也是希望这事儿能成的——因为他搞出来的膜法制氦技术,商业寿命并不会太久,最多也就5年。毕竟‘膜’这个思路被启发出来后,法国人德国人都可以研究出其他功能性似是而非的膜配方,把他的专利绕过去。 所以即使顾骜不卖授权,用不了多久这玩意儿也就淘汰了,还不如给曰本人发挥余热。 (美法德是不会买的,因为他们本来就会制氦,顾骜的技术出现后,他们无非是继续用高能耗的旧办法造。而曰本人则是此前完全没有掌握这项技术,买了中国的授权就能从无到有,因此才相对肯花大价钱。 这就好比本来就能考80分的人,是不肯为一本能考到90分的经验书花大钱的。而一个本来考59分的人,看到这本“必考90分”的经验书,就会狠狠氪金。) 包处长也是知道政策的,所以听完顾骜的陈述后,很是随和地反问: “那这事儿,你希望局里管么?如果你暑假里想捞一次去曰本的机会,那我就给你批。具体看你自己对侃价有多大把握。毕竟自主权归企业之后,你可就没有个人立功受奖的机会了。” 包处长这个态度已经非常好了,看起来完全就不像是在和下属说话,反而是一种面对智囊师爷的态度。 显然是因为顾骜在伊拉克立的大功、让他也有了升迁的机会,因此投桃报李。 顾骜本来是随口找的借口,还真没想明白这里面的弯弯绕:“处长,我没明白你的意思,什么叫‘自主权归企业后,就没有个人立功受奖的机会’了?” 包处长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