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她在信的一开头就用惯常的调侃语气问候了我,这让我觉得这个人即使身在大洋彼岸,却好像在身边耳语那么亲近。她一再地赌咒说没想到美国会有那么多的中国人,哪怕是一句英文也不会说,似乎生活也没什么太大的问题。可从本质上来说,在国内那么些年,她从来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再加上密斯特林对她的培养,所以到了美国摇身一变成了班级里数一数二的学生,完全也不会让美国佬占了便宜。我笑着看完了她嬉笑怒骂的文字,如果这不是为了安慰我而故意夸张,那么我的朋友在异国他乡的日子一定过得风生水起。
然而,在信的末尾,密斯林却放出了最大的彩蛋,以至于我的神情像是发生了化学反应一般,瞬间凝固。
密斯林轻描淡写地加了一个PS:爹地和妈咪给我找了一个不错的男孩子,说是兵荒马乱的日子还是早些嫁人为好,婚期就定在明年的五月份,到了那时如果局势安定了,你一定要来参加我的婚礼。
我被这神来的一笔彻底震得哑口无言,密斯林同我分开不过两月余,没想到却已经久到可以把终生大事定了下来。不知道她内心是不是对这段婚姻并不认同,只言片语间找不到任何关于新郎的细节,让我颇有些为她惋惜。
我在思路混乱之余,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才艰难地写完了自己回信。也许是对于时局太过失望和悲观,我竟然特地跑去照相馆里拍了一张单人的立像夹在信中一同寄了回去。至于曹遇安一节我并没同她说,那个怎么也等不来的回信终于在时间的流逝中被我抛到了脑后。
在暑假结束之前,又出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儿,街头巷尾充满了关于“第二次国共合作”的热烈讨论,学生们的热情又一次被点燃了起来。这一回,二哥出的幺蛾子再一次让父亲母亲成了众矢之的。
二哥和大哥虽然长着一张毫无二致的脸,但是性格的差异却在很小的时候便显露了出来。大哥稳重而内敛,二哥则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个性。大哥偏好理化,二哥却是更偏向文学艺术。大哥的行事作风在任何时候都能让人感到妥帖和安心,是虚怀若谷型的领导人性格,至于二哥呢,则是激情的演说家和幻想家,任何时候都有着蛊惑人心的魅力。所以小时候的二哥就因为是弄堂里的孩子王,只要他带头就能一呼百应。他鸡飞狗跳、胡闹的事儿没少做,自然也免不了被教训。
因为他的个性和号召力,在大学的这两年俨然已经成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这一回,猛然得知“第二次国共合作”的消息,二哥兴奋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