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头投奔了自己。
对于这类文人,屠彬自信一向拿捏的很准,只要自己手里有权柄,他们就会像哈巴狗一样对自己摇尾讨好;
一旦你失了权柄,他们就会变成恶狗,不由分说冲将上来,将自己撕的粉碎。
此刻看着李天翔一副谨小慎微的模样,嘴里啐了一口:
“老狗尚能滑稽,还可用之。”
李天翔不以为耻,反而又向前蹭了几分:
“大将军,可听说过我朝目余十子?”
屠彬一皱眉:
“知道,不就是李家的小李子李十朋嘛,先前在我的大将军府干过司马,后投渝州太守张瑾善,再后来跟了赵贼,听说最近又和裴家搅到一个汤锅里去了。
你们这些文人士大夫,天天叫嚷着文人风骨,到头来却混的如丧家之犬一般,三心二意,毫无气节,可怜呀,可叹!”
李天翔一张老脸已经憋涨得发紫,讪讪而言:
“大将军,话也不能这么说,儒家还有句话叫良禽择木而栖,良主择臣而侍,嘿嘿,那个.....”
屠彬一笑,拔出宝剑,用剑尖一点李天翔的脖子:
“那敢问尚书大人当今良主为谁?”
李天翔一缩脖子,急忙整理好身上袍服衣冠,跪倒磕头:
“当今之世,良主非大将军莫属。”
屠彬哈哈大笑:
“快滚你娘的蛋吧,赶紧把小李子给我叫来。”
李天翔如逢大赦,连滚带爬跑将出去。
屠彬吩咐左右:“来呀,架油锅,摆刀阵。”
两旁呼喝一声,院落之中架起滚滚沸油之锅,两绺刀斧手将手中明晃晃环首钢刀两两交错,摆好了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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