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制定广告律法(1 / 3)

姚建新在打探谢清欢的过往,陈浪则在县衙,向司监王云章、县令常安民打听宋柯的过往。

两位大人邀请陈浪来县衙,是为了跟他商讨“广告律法”。

因为广告是陈浪率先提出来的,相关的律法条文,也应当问询他的意见。

陈浪虽然知道一些现代广告法的条例,但这些条例很明显是不可能照搬到大燕朝的。

就比如说版权,在大燕朝就完全没有办法实行。

因为大燕朝有座翻不过去的大山,那就是皇权。

如果那天皇帝看上了陈浪的酿酒技术,并且在没有经过陈浪同意的情况下,就让皇家的酒垆直接酿制,陈浪是不可能跑去要什么版权费的。

真要讨要版权费的话,就只有一个办法,造反。

除了皇帝,皇亲国戚其实也有这方面的特权,不过从逻辑上来说,只要陈浪足够强大,也是可以跟这些人稍微掰一掰手腕的,唯独面对皇帝,那是真的一点谈判的余地都没有。

这也是为什么古代的匠人对自己的手艺看的特别的牢的原因,非嫡亲不传。

因为一旦传出去,这玩意就不再属于自己,也不可能从学会的人手中,得到什么切实的利益。

想要保护“原创”,在没有办法收取版权费的前提下,就只能加强对原创的奖励。

就光是这一条,三人就讨论了一上午,但也没能讨论出个所以然来。

常安民喝了口茶,感慨道:“陈二郎,你现在知道察院那些人,为什么对广告避如蛇蝎了吧。”

“这里面不仅包含有巨大的利益,也有巨大的漏洞,处理不好,后果不堪设想。”

陈浪道:“话是这么说没错,但学生相信,察院的人反对广告,更多还是出于保护自身利益,没有想这么多。”

王云章笑骂道:“你小子,还挺记仇。”

“别忘了,凌震垮台,察院的两位巡按可是出了大力气的。要不是他们强行掘开了凌家的地窖,也不会发现凌震在地窖中藏了上万两的白银啊。”

陈浪嘿嘿一笑,道:“但他们也没把这泼天大的功劳,分我一份啊。”

王云章看向常安民,道:“你瞧这小子小心眼这劲儿。”

常安民道:“过去的事情,就不提了,咱们还是专心把这套法案搞出来,然后呈给陛下以及内阁的大臣们看。”

“他们不同意,广告就只能停留在临水,这对大燕来说,是莫大的损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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