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钟……”肖恩满意地点了点头,“可惜打字机的敲击过程有延迟,否则速度还能更快。”
他起身准备将稿子拿出去,忽然想到:“十五分钟完成这样篇幅的稿子,爱德华会以为我是带着稿子来的,或者认为这里面涉及什么诡异事件……”
“人在面对超乎常理的事情的时候,神经都是很脆弱的……”想到这里,肖恩坐了下来,开始空敲着键盘,“还是表现得合理一点吧……”
就这么空敲了十五分钟之后,肖恩才拿着稿子去找爱德华。
肖恩进去的时候,爱德华还在逗一只被养得很肥的猫,他没料到此刻会有人进来,于是赶紧将猫赶下了膝盖:“怎么样肖恩,还顺利吗?”
肖恩将稿子放在了爱德华的桌上:“非常顺利——已经写完了。”
爱德华脸上浮现出困惑,从棕色镜框后面看着肖恩:“可是肖恩,这才过去了半小时……”
肖恩耸耸肩:“我打字很快。而且,在来的路上我其实就已经在脑中把稿子写得七七八八了。”
不是七七八八,是全部写完了。肖恩心想,不过并没有说出来。
爱德华神情变得有点严肃,他不希望自己误判了肖恩的道德品质——如果他只是一个乱来的家伙,这是会令自己非常失望的。
他接过稿子,开始认真读了起来……
前一分钟,他还带着审视的表情,接着,他的眉毛渐渐舒展开了……
之后十分钟,他的表情再没有变化过——双眼紧盯着稿纸,进入了那种想深入了解某个新闻,进而非常认真阅读的投入状态。
“天呐,肖恩。”爱德华将稿子抛在了办公桌上,摘下眼镜,揉了揉山根,“天呐天呐,肖恩!”
“这太完美了,这稿子甚至没有一个错误的字母,语法也异常严谨。当然,这种评价标准对你来说太低了,可是,你只用了半个小时——”他仿佛不敢置信一般再次拿起了稿子,翻看了一下,“我是说,这么短的时间内,写出一份可以直接刊印的稿子,这种事……”
爱德华·史密斯是一个从业二十年的老编辑了,他摇了摇头:“这种事你他妈是怎么办到的?”
肖恩淡淡笑了:“我写了很多很多稿子了……”当然不能说自己像是长了一双手的幽灵章鱼般把脑子里的稿子誊出来了,“日复一日的训练,所以更加熟练。”
爱德华站起了身,鼻子和颧骨处变得红红的,他有力地拍了拍肖恩的手臂:“一个像样的记者!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