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支拥有飞行能力的部队来说,从高空,居高临下的发起俯冲式的冲锋,破坏力往往是最强的。 但就连那群四翼圣翼种都没想到,特莱尔竟然会将这个‘绝佳出手地点’当成一个烟雾弹丢了出来。 而真正的杀招,却是放在了一个对自身最为不利的位置上! “碾碎他们!!” 咆哮声中,已然意识到对手不可小觑的特莱尔,直接带头触发了他们皇家狮鹫骑士的杀招,雷霆之枪! 此时此刻,一百一十三名皇家狮鹫骑士发起集团冲锋,手中雷霆之枪配合着座下的皇家狮鹫,迸溅出万丈电光!宛若一头狂暴的雷兽,挟带着雷霆万钧之势,朝着目标扑杀过去! 这是不可阻挡的一击,更是爆发于电光火石之间的一击! 那一刻,战场之上的众人,只看到远空之中,一道狂暴的雷霆闪过,纵使是四翼圣翼种,他们的生命在这无可匹敌的雷霆面前,同样是显得那样的脆弱。 一击过后,以特莱尔为首的一众皇家狮鹫骑士,根本不需要去看那注定全军覆没的后排部队,而是直接收拢阵型,朝着远处疾驰而去。 显然,特莱尔并没有忘记自己身上的任务。 撞见对面的四翼圣翼种部队,只能说是意外状况。 如今,那些脆皮后排已经在他们的集团冲锋之下全灭了,接下来,他们也没必要再转过头去,和那群身披重甲,明显皮糙肉厚的前排部队死磕。 那帮烦人的家伙,就交给狮鹫骑士们处理好了,至于他们皇家狮鹫骑士,还是赶紧突围,去找对面那些苦修者的晦气,才是正事。 现在唯一让他们比较心烦的事情就是,那个意外状况,让他们提前用掉了雷霆之枪。 作为消耗品的雷霆之枪,在一击过后,已经只剩下光秃秃的一个握柄了,连回收的价值都没有。 在将那握柄随手丢掉之后,一个个皇家狮鹫骑士,纷纷抽出配备在腰间的骑士大剑,作为接下来的主要武器。 没错,皇家狮鹫骑士并没有配备第二支雷霆之枪。 这倒不是因为配不起,这雷霆之枪作为一次性消耗品,虽然贵的让罗辑肉痛,但还没到让他两支都配不起的地步。 其主要原因,在于经过之前的多次实战测试,罗辑和特莱尔都发现,皇家狮鹫骑士根本就没必要配第二支雷霆之枪。 因为在战场上,他们往往没有进行第二次冲锋的必要。 这就像你不需要给一个步兵配备二十个手雷或者十几个弹匣一样,根本用不到。 举个简单的例子,他们锁定一支后排部队,发起一轮冲锋,直接把那支后排部队全灭了,那当然是没什么好说了。 但假设没有全灭,在这个情况下,你难道还要飞回天上,拉开距离,重新再冲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