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振林哪学会的这手艺?”
“他呀,只要他想弄,天上的麻雀都给你弄下来,别说几只兔子。”
大家都挺乐呵。
然而李丘泽胸口却涌起一股心酸。
这是他爸摸索出来的一门手艺,套兔子。
用那种毛竹和铁丝自制的夹子,去田地里找“兔子路”,这些野畜白天几乎见不到,夜晚才出来活动,多少会留下一些痕迹,比如脚印、粪便什么的,也不会轻易改道,除非遇到危险。
一般人想要摸准不太容易,得趴在地上仔细观察,还要分析研究。
等路径找好后,选个合适位置挖个坑,把夹子埋下去,然后再利用泥土和烂叶伪装好。
是不是感觉这种方式和部队里的某些训练很相似?
他爸去上山下套子,李丘泽曾不止一次提出要跟去玩,但他爸从来不让。
或许,他是不想让儿子看见自己趴在地上找兔路的狼狈模样。
也或许,他是在通过这件事重温那些独属于自己的时光。
李丘泽不知道,他只知道,套来的兔子能贴补家用,他每次放假回来,也能吃到城里人都享受不到的野味。
“大哥,三哥,细姐一人一只,特地给你们留的。”李振林笑了笑,俯下身拍掉裤腿上沾的泥巴。
李丘泽曾问过他妈郑梅芳,当初为什么会嫁给他爸。
因为他妈年轻时很漂亮,那个年代追求者就多不胜数,其中条件好的比他爸多的是。
记得当时他妈会心一笑,说了句不算情话的情话:“你爸他呀,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敢穿着白衬衫犁亩的人,而且犁完两亩水田后,衣服还是崭新的呢,呵呵……”
她想说的是“干净”,只是思绪在追忆,以至于用词不太恰当。
这就是他父母的爱情。
也是那个年代的爱情。
我喜欢你不因为其他的,只是因为那天犁田时,你穿了一件白衬衫,而我恰好看见了。
“小舅,咋我家没有啊?”刘志红有些不爽快。
李振林还没回话,李丘泽的二姑已经一眼睛瞪过去。
俩家离得这么近,以李振林的性格,家里有点好吃的,怎么可能忘记姐姐?
平时都是做好了喊过来一起吃的。
“那我不是没吃到吗。”刘志红小声嘟囔。
“你行了吧你。”李振华站在旁边听见了,没好气地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