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轻装赶往生岩郡,是秋书的命令,而包括蛤蟆脸在内的一众俘虏,皆由黄万里安排人押送往了秋京城,等到了那里,不愁蛤蟆脸依旧嘴硬。
至于到了生岩郡究竟要做什么,秋书则没有详说。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便是三日过去。
这次的队伍只有秋书是乘坐的马车,其余人等,除了黄万里和娄颜馨之外,皆是骑马,而陈燕舞和陈燕飞兄妹二人,则是接了秋书的命令,与那些押送俘虏的人一起,先行回转秋京城。
晟灰也不例外,在分到了一匹马之时,其实很多人都在等着看晟灰的笑话,盖因,北方三王国之中,以秋水国的马匹,性子最烈,对于陌生人第一次上背的,几乎就没有不人仰马翻的。
尤其是对于一名凡奴来说,从来就没有例外。
更何况这一匹马,还是经过黄将军默许的,队伍之中最为性烈,当然也是最为英俊高大的那一匹,之前本是留圣郡守的走卒头子的爱马,结果黄万里一句话,就给调做了军用,最后更是分给了晟灰。
这匹马的毛发为棕黄色,但是在阳光的照射之下,微微有些红色,那个走卒头子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做“胭脂”,平日里,那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哪肯让别人碰一下。
不过虽然很是喜欢,但其实每次出门,他对于胭脂都是挺放心的,盖因,就算他肯让人去碰,也没人能接近它,就更别说上它的背了。
正常情况下,那都是稍稍一接近,胭脂便会发出响鼻警告,若是接近到一定距离,那就要做好随时吃它一蹶子的准备了。
失去了胭脂,那个走卒头子是什么心情,无人可知,但听说,面上显的极为高兴,更是他亲自送上门的,并且死活不收千府军团送给他的置换之金,最后在那名士卒的强烈要求之下,才勉为其难的收了下来,只是临走之时,特意叮嘱了,此马性烈,易伤人。
待他走后,常年在马背上讨生活的士卒们哪里会把他的话放在眼里,可是没想到,队伍之中,除了那些修为高深的,已经进入武者的人之外,便再也没有一人能够驯服胭脂了。
包括号称最接近武童的杨向乐也是一样,依旧是被掀翻在地。
所以在黄万里决定将胭脂分给晟灰的时候,第五团里这些虽然明明是刀盾兵,长枪兵,却依然爱马如命的家伙,竟是无人反对,反而用一种等着看好戏的心态在期待着。
队伍自留圣郡城出发之前,晟灰才知道这件事,当时倒也没有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