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在崇山峻岭处的英军皇家重坦克营驻扎阵地中的范伦·福克斯,此刻的心情并不美妙。
作为刚刚到达的增援部队随地记者兼高级上尉军官,他一来到这儿,就发现了环境比自己想象的要差的多。
“该死的!哈维,幸亏我带了朗姆酒。这见鬼的天气,我们该怎么生活下去?那些美国人为什么要非要打这里,真是难以想象!”
范伦上尉坐在帐篷里的羊毛毯坐垫上,一边喝着杯中的酒,一边在发着牢骚。
英国人讲究排场,战时酒吧是用“帐篷”临时搭建。
哪怕是在这风雪山间,帐篷里仍然用灯火照得通明,甚至摆起了酒吧柜。
如果徐青在这,就以他后世角度来看,也很难想象这帮爱面子的英国老,是怎样把如此笨重无用的的长柜家具运到了朝鲜。
而且仅仅是为了能够有仪式感的喝酒。
“放心好了,联合盟军不是正在搞竞赛,看谁先到鸦绿江边吗?那是北朝鲜和中国人的边界,这个分裂的国土即将获得统一,我们只要按部就班做就行了,这里的仗很快就要打完了。”
他的对面坐着的是莫里斯·哈维上尉,一位他的同僚。
范伦却直摇头:“第一枪都开不着,为什么要我们赶着来开最后一枪?我真想回伦敦,才来第一天,我就已经开始想念家乡的美酒……”
“别说这个了,你带了多少种酒?”
“朗姆酒,棕榈酒,还有一箱威士忌。”
“给我的列兵们也分一点吧,外面零下二十多度,他们站岗站的可怜巴巴的。”
“你可真是好心。”
范伦一口饮尽,从箱子里拿出两瓶棕榈酒,倒进巨大的广口瓶中,喊过来守在帐篷的两个士兵:
“可怜的孩子,来一点吧!”
“感谢上尉,您真是个好人!”
两个士兵进了温暖的帐篷,搓了搓手,高兴的道。
范伦撇了撇嘴:“是你们的莫里斯上尉,跟我可没关系。”
等二人一口吞两杯酒水,他才继续问道:
“燧发枪团的人来了没有?该让他们接班了。咱们可是坦克,执掌二战的陆地利器,怎么可能一直龟缩在驻地不动?”
一个列兵为难的道:“还没有,先生。”
“你想打仗?”
莫里斯·哈维摇了摇头,“这恐怕很困难,我都已经做好枪械上锈的准备了,你跟谁打仗,难道跟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