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翠气红了眼,偏家里人都觉得是她不对。
她没有工作,又没嫁出去,理所当然的多了许多以前不用做的家务活,胡翠看自己洗衣服洗脱皮的手,暗恨。
全怪眼前这该死的乡下人,如果不是她,自己怎么会丢掉供销社的工作。
宋知薇皱眉,觉得这人给她的感觉不太好,后退了两小步,道:“没关系,我也没什么事。”
胡翠依旧没有抬头,直到宋知薇的走远,才从一缕缕的刘海下抬起满是恶毒恨意的眼睛。
宋知薇收回余光,原来是她,不过几天,心高气傲打扮时尚的售货员宛如变了一个人,差点没认出来。
想到她的目光宋知薇眉头轻皱,看样子她把被开除的事情记在自己头上,希望这人不会整出什么幺蛾子。
念头一转,又觉得自己多虑,她们连对方姓名都不知道,住的地方隔着十万八千里,她想报复恐怕也找不到人。
宋知薇摇了摇头,暗笑自己太小心翼翼,随之忘到脑后,坐上回家的三轮车。
···
宋家院子。
“小文啊,不就是在饭店里吃个饭,有必要这么看重吗?”
犯得着追在他们屁股后面问东问西?
宋志业不爽地挑着水,老三年纪最小,又会读书,是爸妈的心头宝。
都说小儿子大孙子,老人家的命根子,话半点不错。
宋志文从小被赵来娣和宋建军捧在手心,养得白白净净,他是家里长得最好的小子,斯文俊秀,嘴巴甜,在两老眼里,他就算放个屁都是香的。
赵来娣高兴地烫着鸡毛,小儿子学习辛苦,回来时间少,好不容易回趟家可要炖只鸡好好补一补。
她没多想以为宋志文羡慕,开口道:“小文,没事,你要是想去那饭店吃饭,妈给你多拿点钱,也去吃一顿。”
“死丫头能去的饭店我儿也去的。”
宋志文掩住眼里的不耐烦,他说的重点是吃饭吗?
还让他去吃?
他们知道在四平饭店吃一餐要多少钱吗?
无知!
心中嫌弃得要命,面上一片温雅:“妈,你说什么呢?你们这么辛苦供我读书,我哪会花这冤枉钱,真要去啊,也等我考上大学,吃上公家饭,我请你们吃才对。”
赵来娣心花怒放,心啊肝啊的一顿喊:“还是小文会疼人。”
坐在房间里躲懒的徐金花撇撇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