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其中一个叫万鑫的做把头儿,管着其他三人。
万鑫五十出头,个子不高,人也瘦削,蹲在那儿时,跟一只猢狲相仿。平日里好喝几杯,自己住着空落落挺大一幢屋舍,没事儿就喜欢坐在大门口,两眼呆滞地望着路上行人,瞧见俊男美女,便能目光痴痴追随良久。
不过今天他却没去大门外卖呆,因为他有伴儿了。
来的是两个俊俏的少年书生,要在他这里小住两日。万鑫是冲着他们出手阔绰,便欣然答应了。但是,嗅到他们身上淡淡香气,再听他们私下里竟以姐妹相称,万鑫便起了歪心思。
这男风自古盛行,尤以宋元明清为盛。而宋朝时则以江南最盛。当时吴地风俗,许多男生女相、家境贫赛的男子,敷脂粉、着女装,彼此以女子称谓相称呼,他们这一行当还有首领,称为师巫行头。
不过,官府律法对男色是严禁的,认为其败坏习气,所以一旦抓到男子为娼,便杖一百,罚款五十贯。
如今这两个小书生唇红齿白、双眼如秋水湛湛,说不出的秀媚,身上还有隐隐香气,私下里以姐妹相称,这就不免要叫人遐思了。
其中被称为“姐姐”的那个俊俏小书生,脸色苍白,行路艰难,似乎受过重伤,想必他就是被官府抓到,受过杖责了,如今逃至此处藏身,怕也是为了躲避官府追查。
万鑫正是个好男色的,登时便对这对俊俏小书生起了歪脑筋。那称作“姐姐”的小书生刚挨了板子,屁股开花,一时半晌享用不得,不是还有那个被称作“妹妹”的么
那个“妹妹”样貌俊俏、容颜甜美,叫人见了,恨不得和一口水便吞下肚去。他二人现如今有求于我,又是本来就做这等行当的,我要强占了他,谅他也不敢反抗。
一念及此,万鑫登时心花怒放,只恨不得马上天黑,便可霸王硬上弓,享用一番。小青可没想到自己五百年时光,居然越混越惨,如今竟然被人当成了一个兔儿相公,打起了她的歪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