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时间,秦律就编修完毕。
在汉律和魏律的基础上作了大幅度的修改,化繁为简,减少了族诛、连坐等罪,增加流放之刑,废除腰斩、凌迟等酷刑,皆以斩首待之。
“律文二十篇,六百二十条,二万七千六百五十七言,律令合二千九百二十六条,十二万六千三百言,六十卷,故事三十卷,此律蠲其苛秽,存其清约,事从中典,归于益时。”杜预拱手道。
律文以正罪名,律令以存事制。
这是历史首次明确区分律(刑法制度)、令(规章制度)最早的定义。
较之汉魏旧律的界限更加分明、体系更加完备,首次提出加减刑、累犯加重和数罪并罚等条例,基本沿用至后世。
“元凯辛苦了!”听完杜预的讲解,杨峥由衷的赞叹道。
汉律有七百余万字,杜预、张斐将之简化至十几万字,却不削弱律法的功能。
整体上对治民较为宽松,减轻了民间的束缚。
不过对待归、奴隶却较为严苛,说是严刑峻法也不为过。
眼下的大环境处于汉人的衰弱期,诸胡内迁,如果律法对他们不严苛就是纵容了。
凡是杨峥能想到的,新法上都有。
“新法略有瑕疵和疏漏,需要试行时加以改进。”杜预没有半点居功自傲。
法律跟人一样,需要接地气,否则水土不服,难以推行。
“可交由刑部推行,升张斐为刑部尚书,主理此事。”
杜预功劳大,张斐的功劳也不小。
一人精通儒家左传,一人精通法家刑名之学,张斐出任刑部尚书是最好的选择。
凭借这部法典,就可以奠定两人华夏律法泰山鼻祖的地位。
当然,新法不止是杜预、张斐二人,编纂只有半年,但前期至少准备了四五年,大量掾属、书吏夜以继日的整理收录,然后杜预、张斐才能在此基础上加以改进,杨峥也没亏待他们,全部招入文学馆中,赐以“学士”品衔。
一共七品,每一品都有对应的俸禄和待遇。
也算是给了文化人体面。
“新法虽然完成,还需作注解,以便全国通用。”
“此事你们定夺之后,交由三省审核,然后推行。”杨峥知道自己是门外汉,这种繁杂的文字工作还是推给专业人士。
大秦政务的流程大多也是如此。
文学馆的学士另一个身份是皇帝的顾问和智囊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