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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常红(2 / 3)

袋道。

“不打了,你走吧。”

那人话说的简单直接。

林孤绕有兴致地看了他几眼,这人是个战斗狂,野性,桀骜,血腥,残忍,杀戮,这些从刚才的战斗中很容易就看得出来,但……他要的是公平一战,或者说,是一种兴奋。

这样的人,林孤不但不讨厌,反而觉得有些可爱,他比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尔虞我诈,可交的程度,强上千倍万倍。

这场战斗简单无比,单纯的用拳用脚,双方没有一人耍小动作,只因为,这是男儿的血腥,这是男儿的尊严。

这个世界的战斗有两种方式,其一是为了守护而战,另一个是为了尊严而战,也可以说,是为了战斗而战。

林孤啐了一口血痰,看向那人,那人亦看向林孤。

“常红!”

“林孤!”

如此直白的介绍,简单到双方加在一起只有四个字,正可谓是:

你拳我脚博生死,折骨溅血争胜败;

星辉月夜荒芜地,三言两语惺相惜。

…………

“常兄,就这么让他走了,那我们这趟不是白来了。”那黑袍人栽下黑衣,露出一张年轻俊秀的脸。

“夜落,我追求的你不懂,你追求的,我会帮你弄到,仅此而已。”常红看着林孤远去的身影,淡淡地说道。

“只要我能得到那东西,常兄做什么都行。”夜落斜撇了一眼常红说道。

…………

回到西流街的林孤,先从红云酒楼买了壶酒,才回到十月来。

走在光溜溜的大街上,街道之上空无一人,“咕噜噜”,林孤拿起酒葫芦猛得灌了一口,这酒很烈,但却暖心,一口下肚,让林孤冰冷的躯体,有了那么一丝慰藉。

雨刷刷,尘扬扬,林风林竹林中杀;

风萧萧,雪茫茫,孤夜孤身孤子路;

望望天,瞅瞅地,晃晃悠悠林孤去。

…………

回到客栈后,林孤先去看了一眼小猴金晶,确定它在小二那里生活的很好之后,他就回房间了。

林孤在窗前秘密观察了一个时晨,不见任何跟踪的身影,一头倒在床榻上,连身上的血迹,断裂的骨骼都没来的急去治疗,就呼呼大睡了,他真的很累!

这一夜,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过去了。

林孤这一倒头,一直睡到第二天日落西山,那昏黄的一铺日光,透过如纸的窗纱,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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