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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孙子能变模样,但味儿貌似不能百分百的变啊,虽然这手指头有股血腥味,但泡椒味儿却还是没消失。
我吃着人手指,品尝着其中的泡椒味儿,一时间乐不思蜀。
哎呦我去,看样子我比沉默的羔羊还要汉尼拔啊.......
要是我去照镜子的话,肯定会见到惨不忍睹的一幕。
嘴里咬着手指头,血顺着嘴角就往下流了一地,那画面想想都恶心。
估计我这一番举动是把冤孽给惹急了,等我把那瓶没加过符灰的可乐拿起来喝的时候,我意外发现那里面的饮料都变成了血。
但这对于我来说算个屁啊?
我连人的手指头都能当泡椒凤爪啃,你还跟我玩这套?大不了我就当是体验一回舌尖上的吸血鬼了呗。
按照现实情况来说,我完全可以用先前用的符水破掉幻境,但我却不敢那么做。
先前的情况实在是太过窘迫,如果我不破掉幻境,十有八九都得被沈涵活活打死,要是情况比那时候要好一些,我肯定不会选择那么干。
降孽这东西比猴儿还精,趋吉避凶的事它特喜欢干。
要是让它觉得,我比它强太多,那这孙子就肯定不敢露面了。
不过话说回来,它跟我玩的这些下三滥的招数,确实挺恶心的,特别是那个可乐,喝着就跟变质的板蓝根差不多,还带着一股子腥味儿。
“嘶........”
忽然,客厅里响起了一阵邪龇声,毫无预兆的一阵阴风,猛地从卧室里往外吹了出来,像是里面有个鼓风机似的。
那风还挺大,但并没有吹灭我点燃的蜡烛。
“快出来吧,我老怕你了........”我咂了咂嘴:“要是你出来,我铁定得被你吓死,真真的!”
说着,我从兜里掏出来了一块刀片,看了一眼先前被咬破的手指头,硬是没狠下心在那只手动刀子,最后还是选择了另外一只手。
割破另外一根中指后,我拿出鲁班斗,小心翼翼的将血滴进了墨仓里。
做完这些的时候,我从兜里掏出了烟盒,慢吞吞的点了支烟,耐心的等待着那冤孽出现。
约莫过了十来秒的样子,那阵从卧室往外刮的阴风停了下来。
伴随着一阵高跟鞋的声响,一双纤细的白腿,缓缓从卧室里迈了出来。
我目不转睛的盯着那双大白腿,等着正主儿露脸。
但我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