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岛 二十(3 / 3)

不过就是辛拉面五连包里面的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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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梦昔在嘉兴逗留了五天,吃喝游玩,扑买购物,十分尽兴。

酒楼里总有歌妓弹唱柳永苏东坡的词,就是街头的老妇,虽不识字,说起话来,也是文绉绉,动辄引经据典,用的还都正确。你问她具体何意,她却张口结舌说不出来。

她还观摩了一次离婚案的审判。

此时的法律,是承认和离的。

和离,即和平离婚。

男方主动离婚叫休妻,女方主动则叫和离。

法律规定,丈夫无能力赡养妻子,妻子有权离婚;丈夫犯罪被强制遣送他乡,妻子有权离婚;丈夫离家三年未归,妻子有权离婚;丈夫强迫妻子为娼,妻子有权提出离婚;妻子被夫家亲属性侵犯,也有权提出离婚。

她观摩的这桩离婚案,是一个叫王八郎的富商,养了外室,嫌弃结发妻子。其妻刘氏到官府诉讼离婚,要求分其家产,并要求女儿的抚养权。

衙门口堵了不少人,一个书生模样的人,感慨不已,“世风日下,恩义甚薄啊!为夫者,视娶妻如买鸡豚,为妇者,视夫家如果传舍,偶然而合,忽尔而离,淫奔之风,久而愈炽,可悲可叹也!”

沈梦昔见识了宋人的豪放,并不弱于唐人。

土地私化,百姓富足,人们对于生活细节的追求,到了令人瞠目的程度。

回想杜蘅对于私奔的理解,也能管中规豹。

大堂内诉讼已经结束,刘氏如得胜归朝的将军一般,拿着一张“放妻书”出来,有那好事者,接过读了出来,“盖闻夫妻之缘,恩深义重,世代修因,见存眷属。若结缘不合,比是冤家,故来相对......今二心不同,难归一意,今对六亲,各自取意。两子随父,幼女随母,十万银两,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时庆元三年七月廿五日放妻书。”

沈梦昔听得大乐。一张放妻书,也算给了这王八郎足足的面子,被妻子起诉了,最后写了一张告知六亲的放妻书,女儿判给了妻子,还得分了十万家产给她。

还亲眼目睹了一对夫妻打离婚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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