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和尚(2 / 6)

过是天后赏他军功的一个名头罢了,由朝中宰相为他做幕僚,就这样,一言不合,他也敢挥拳就打。

人,其实是最容易迷失自己的生物。

没有天敌的人类,忘乎所以,成为生物圈最大的祸害,而不自知。

其他生物只在饥饿时捕食,在求偶期厮杀殴斗,人类不同,不仅豢养屠杀其他生物,还自相残杀。

冷眼看,无论是天后,还是怀义,他们都忘记了每天给自己哪怕一刻钟静思的时间。天后身居高位,无人可以约束她,使得她权力欲望无限膨胀,且无廉耻之心,为所欲为;怀义恐怕也以为天后会一辈子宠幸于他,而从不给自己留后路吧。

人就是这样,随时可能忘记自己的初衷,忘记自己的处境。故而,许多明君晚年变得昏聩,判若两人。

沈梦昔命卢统领上前商议,却好半天也不见对方让路,只听得一阵哄笑传来,隐约听到“公主”、“再嫁”的字眼。然后就见那怀义纵马来到沈梦昔车前,腾地跃下马来,十分潇洒地双手一扬,抖了一下大袖,才双手合十道:“阿弥陀佛,贫僧竟不知是公主大驾,多有冒犯了。”

“既已知晓,那就让路。”沈梦昔沉声说。

“公主在上,贫僧理当让路,只是,那五辆马车,所载均是天后所赐珍贵物品,此处山路狭窄,若是御赐之物有所闪失,恐怕......”怀义声调轻佻地说话,慢慢将头贴近车帘,此时气温约在零上五六度,那和尚光着头,头顶戒疤在车帘边一闪,恰有北风吹过,撩起棉帘,怀义趁机朝车内狠盯了一眼,正看到沈梦昔冰冷的眼神。

他吓了一跳,缩回头来。随即又因自己的畏惧而恼羞成怒,不待他再说,就听到车内传出不耐烦的话音:“走!”

沈梦昔已经有些火起,今天若是给这吃软饭的面首让路,明天他不知如何得意。——古人最爱踩着比自己名头大大人扬名,实在讨厌!

卢统领应喏,一声令下,公主府府兵列队执刀在车前开道,逼得那五辆马车向后退去。

怀义和尚怒吼一声,上马冲过去,对着府兵挥动马鞭,“御赐之物,尔等也敢抢劫!待我告到天后那里,看不斩杀了尔等鼠辈狗奴!”

府兵被马鞭抽到,不禁义愤填膺,仓啷一声拔刀出鞘,一时间气氛紧张,随时血溅当场。

公主府府兵这半年来,经过特训,个个气势不凡,岂是那酒肉和尚的虾兵蟹将可比,怀义面对卢统领的钢刀和冷厉面孔,也是一阵心悸。

卢统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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