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全是除了头上都是黑的,头上又一块白班,眼睛周围也各有三个小白点,真不愧是同胞狗兄弟,几乎一模一样。
这三只狗还有些小,才一个半月大,来到陌生的地方,它们很是害怕,结果躲到了阁楼下的空间里去了。
到了饭点时,无论郭去怎么唤,它们都不出来,气的郭去亲自爬进去把它们抓了出来。
若是没养狗之前,知道养狗这么麻烦,他肯定会选择养一只大狗,可是如今都抓来了,不养还能咋滴,看着小狗饿死吗?
郭去一生荤素不戒,狗肉他也吃,但自家养的狗那是绝对不会杀来吃的,至于当初在他外公家那里,所说的养狗来吃狗肉,那是气话。
狗在家养着,郭去静不下来,只好背着丫头去了街上,还是他爸的老屋子这里待着实在,毕竟家里放着几千块钱的服装,没人看着心里还是有些担心的。
丫头坐街道旁自家的小凳子上,然后看着蚂蚁,她最喜欢的就是看蚂蚁,只不过有像熊孩子发展的趋势。
因为她好奇心没有了,就喜欢用手指去戳蚂蚁,直到把蚂蚁戳死为止。
而郭去呢,他躺在用三根长凳镶的简易“床”上,看着街上的行人。
不知不觉他就瞌睡来了,差点睡着,迷糊间看到了一个十来岁的女孩子,一瞬间他一点瞌睡都没有了。
那个女孩子现在还不认识他,但他认识她,就算化成灰他也认识她!
因为他前世被她坑过,没办法,郭去就是这么个记仇的人。
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也是一段每每想起就忍不住笑的记忆。
记得还是上高一暑假放学的时候,当时两人互相有好感,额,这是郭去自己认为的,反正女方一直就没有承认过。
结果女生总是喜欢叫郭去去她家,郭去就真的跑去了,因为还没一个女人向他发出邀请呢!
结果,咳,郭去不忍心回忆,因为她有些过分了!
后来,郭去成熟了,就把去姑娘家后做的事情,写成了一首小诗。
诗的内容呢,他永远都记得,不是因为这个女生,而是那份关于农村的记忆:
……
第一次见你,是你家在搬包谷,
你说你喜欢我,
我去你家忙活一天,
收完,你说咱俩不合适!
……
第二次你家在打谷子,
你说舍不得我,
我去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