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在那个时候,金兰兰知道自己就算医术多高明,都不可能成为金家的接班人。于是,她毅然的放弃金家世传的药术,选择了从商。他知道只有从商,才能让她独力而不依赖于金家人,这样在金家她才有一丝立足之地。
金兰兰上大学那年,云贵工商大学才刚刚成立。当时比较出名的是云贵医科大学,文化底蕴也十分的雄厚,算是百年名校了。
金兰兰学习成绩非常的好,考出了全市第一,全省第十的理科成绩。很多名校纷纷向她伸出了橄榄枝,而她却出忽意料的选择了刚刚成立的云贵工商大学。
由于入学成绩优秀,性格独立刚强,样貌又异常的美丽出众,落落大体的言行举止,那万里无一的交际能力,一时间金兰兰成了云贵工商大学的风云人物,更有云贵工商大学“第一美女”的称号。
竟选学生会主席那天,以高出其它选手百分之二百的选票获选。准确的说,其它选手都没选票。
然而这才只是刚刚开始。当选为学生会主席不到两个月的金兰兰,以学生入股的方式收购了一个倒闭的纺织工厂,将其改造为学生饭馆,它就是“忆当初酒家”。
当时大学城刚刚成立不久,周围的配套都不完全。加上工商大学又是新建学校,学校内部配套更是不建全。尤其是学校食堂,那是学生争义和意见最多的一个地方。
那时的学生们那怕多出几块钱,都要跑到两公里外的村落去吃个饭。金兰兰觉得是个商机。他在村落发现了一个快倒闭的纺织厂,面积非常的大,而且租金十分的便谊。
于是她以募股的方式向学生集款,并签下合约,两年后按入股的十倍返还给他们。
金兰兰料想饭馆投成以后,客流量会很大。一来因为这里饭店本来就少,二来这些钱都是学生自己出的,他们自己也算是股东,自然会选择在这里吃饭。
于是除了一二楼各留出两个大厅,其它的地方都改成了包间。52个包间,这就是为什么承一凡觉得“忆当初”设计如此没品味的原因。
果然和金兰兰想的一样:饭店一装修好,那是客如云来,每天爆满,一波接一波,川流不止。学生们恨不得再多出52个格子出来。
可想而知,别说有金兰兰这么出色的管理者,就算没有金兰兰,这么多金融工商系的高材生去管理一个饭店,不赚钱,恐怕是不可能的。
一年后金兰兰便以2倍的入股资金分红给当时入股的学生,而且还保持他们的原始股。另外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