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想用手机写点东西,打发时间。
没想到却文思泉涌,有如神助,只是开了个头,就一发不可收拾,想停都停不下来。
以前写一会就疲惫的不行,但今晚,却越写越兴奋,没有一丝疲惫感。
到了最后,都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直到斯密斯叫他吃饭,这才知道已经到了中午。
自此之后,卓雅彻底爱上了这里,也再也离不开这里了。
感觉在这里待着,不但睡的香,食欲也好,吃什么东西都香。
睡醒之后,精神兴奋,思维敏捷,笔下如飞。
写的东西,尽是前所未有的满意,连自己都被自己写的东西感动的流泪。
斯密斯一个人过了大半辈子,前段时间在身体上培育出了植物,有了新的寄托,对别的事情,全然不感兴趣。
植物生长又慢,他竟然闲了下来,除了尽心照顾身上的两颗植物之外,再不操心别的。
如今,发现有个人在房子里待着,感觉很不错,空荡荡的房子,似乎有了家的气息。
看着她安心的睡在自己的旁边,就好像是自己的女儿,对她充满了怜惜,只想让她一直呆在这里,被他照顾,就像身上那两颗植物一般。
吃得好,睡得好又精神好,只是过了几天,卓雅就感觉自己的神经衰弱已经好了。
虽然因为时间太短,外表憔悴现象,还无法改变,但心情和精神已经大变样了
这让卓雅惊喜万分,斯密斯为他高兴的同时,也对自己培育的这种植物,更加感兴趣。
感觉长在身上之后,这种被自己称作小气鬼的植物,确实已经产生了变异,以前可没有这种作用。
心里暗思:也许它之前不是小气,只是不想让别人轻易得到种种好处,这才把生存条件,进化的如此苛刻。
一个优秀的生命科学家和业余生物爱好者,完全被张文博这个大神棍给带跑偏了。
以为真的每个生命体内部,都住着一位神仙,已经把植物当成智慧生物了。
卓雅已经不回她自己的住处了,把生活用品全部搬了过来,和斯密斯共同生活了。
因为要闻他身上的味道,不能住到别的房间,只能和史密斯住在一个卧室里。
孤男寡女的,以他们这种关系,非亲非故,短时间还好,如果长期居住的话,让史密斯感觉很不自在。
毕竟他单身惯了,养成了很多坏习惯,当着一个女孩子,自然要收敛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