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逃一死。
人家犯法,自有法律惩处,关他何事?他有什么权利滥用私邢?
看到犯罪行为,他可以举报,可以制止,就是不能过激,更别说置人于死。
可怜此恶魔,已经犯了弥天大罪,尚不自知。
不但不抓紧时间逃走,却还不满足,反倒凶性更增。
舔着嘴唇,心下思索:既然有这般好处,不如多做几起?
既能提升实力,又能让自己开心,何乐不为?
可见,他现在早已没了人性,已经不能再称作人了。
原来,他刚才从梅婶他们的记忆中得知:这个团伙,人数十分庞大,组织严密,有专门拐卖的,负责卖人的,探听消息的,涉及人数多达数百,分布四省之地。
现在抓捕正严,这些人担心东窗事发,如今销毁罪证,化整为零,分散各地,全部隐藏了起来。
若是用普通办法侦查,难度极大,除非他们继续作案。
要不然,那么多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真正被找到的,又有几人?
张文博刚才从他们记忆中,得到了其余同伙的住处和长相等各种信息,寻找起来就容易多了。
只要见到人,就绝不会搞错,更不会让人逃掉。
这世上,应该没人能逃脱他的追杀,反正他也不需要证据。
想着,反正自己现在也没事干,正好会会这些牛鬼蛇神,用这些恶人的魂魄,增强实力。
他倒也不是想为民除害,实在是那种折磨恶人的感觉太刺激了,实力增长也快,感觉内丹形体,又有所壮大。
他就没想过,就算他这种行为不会被人抓住,但内丹再要变大,包围他**的时候,就是大难临头之时。
反正以如今的情况来看,这恶魔确实没救了。
怎么算,都是死路一条。
不是被绳之以法,就是自己把自己作死。
打定主意之后,张文博又进入上房之中,发现了一个装满现金的皮箱。
于是,不但顺走了皮箱,还在临走只前,放了一把大火。
一天之内,此寮杀人放火,故意伤人,强迫良家妇女,竟是无恶不作。
把张文博前段时日,辛辛苦苦攒下的阴德,吃尽苦头才练起来的境界,败了个一干二净。
若是被人知道,人人敬仰的当世活神仙,竟然变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估计会以为自己没睡醒。
等消防救援人员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