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自己看了,都感觉自个是个狠角色。
眉头微皱,让眼神聚光。
眼中寒光一闪,效果马上就出来了,这样子出门,应该没人敢惹。
那把剪刀,自然也是买了一把,装在一个精美的盒子里,揣在大衣的上口袋里。
竟然不感觉别扭,反倒沉甸甸的,让自己有种莫名的安全感。
真要有危险,还能防身呢,瞬间感觉,连胆气都足了。
感觉这么良好,如果不出去浪一圈,也太浪费这身衣服,和自己独特的气质了。
这衣服,也就只有自己和神仙,才能穿出这样的气势。
于是调整好表情,雄赳赳的出了家门。
感觉自己,从来没有这么精神过。
以前,真特么活到狗身上了,白瞎了这幅好相貌。
舍长取短,活该沦落成文字搬运工,比搬砖还累,还没尊严。
就算写成秃子,别人也看不见,看见的,也只会说你心思重。
看到路过的人,看自己的时候,眼光都躲躲闪闪的,都不敢正视。
看来,现在这样子,确实凶悍,但哥喜欢。
哥以后,绝不再说自己是写书的,丢不起那人。
老子宁可,说自己是杀猪的,最少形貌相配。
自己以往,看到样貌凶恶的人,同样也会心里打鼓,这十分正常。
男人嘛,既然不能做到人人爱,也该做到人人怕才对,于是气势更足,表情更冷。
正在状态良好的时候,突然看见前面不远处,围了一圈人。
吵吵闹闹的,都快打起来了。
自己现在,浑身热血沸腾的,就喜欢看人打架,打的越凶越好,老子给你们加油,鼓掌。
于是迈开矫健轻快的步子,凑了过去。
当然,心里虽然是想看热闹的想法,但不忘让脸上的神情,继续保持一片冰冷。
自己现在这样貌,如果笑容满面,那就白瞎了这幅硬汉形象。
这身衣服,算是白买了,钱也白花了。
为了花的钱不造成浪费,也不能嬉皮笑脸的。
就算想笑,也要死死憋在心里,就算憋出一口老血,也要喷到对方脸上。
没想到的是,刚到人群跟前。
前面围着的人,转头看到他之后,竟然自动让开了一条道出来。
这可是前所未有的待遇啊,难道长的好,真的能当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