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印象。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啊!
她看我不说话,过来把手机拿起来,翻过来看看之后,又把手机扣在了床头柜上,什么都没说,上了床。
靠在床上之后说:“你要不是喝多了,也不会回来这个家吧!我们多久没见面了,亏你你还记得这个家,还记起来我是你妻子。”
我这时候看着她,心说,我老婆?我哪里来的这么年轻的老婆啊,而且还这么漂亮。
我这时候才意识到,孙凯悦那个混蛋总算是把我的记忆移植了,并且,成功了。
我用手摸摸自己的头皮,隐隐作痛。果然,是这小子干的。
我的人生从此分叉了,我只记得一个人在饭馆里喝醉了。我的记忆到此为止。然后就是一个重新的我。
我看看自己的手,白皙,瘦弱。我现在呼吸没有力气,我甚至手都攥不紧,这孙凯悦给我弄了个病秧子吗?
王八蛋,你挑人倒是给我挑个壮汉啊!这以后让我怎么混啊!
这是一间卧室,这明显是个有钱人家,这里随便一件东西都是那么的考究。这不是以前我的家能比的。
我看着周围咕噜咽了一口唾沫。
她说:“你去洗个澡吧。以后不要喝这么多酒,身体是你自己的,身体垮了谁也替不了你。”
我下了床朝着外面走,她却叫住了我,说:“你去干嘛?”
我说:“我去洗澡。”
“你是不是一年多没回来,忘了屋子里有浴室了?”她用手指向了一扇房门。
我哦了一声,朝着那扇门走去,推开门的瞬间我愣住了,这浴室比我以前住的屋子还要大,这有钱人也太会享受了。普通人想在城市安家都要几代人的努力才能买一处房子,这可是好,一个浴室搞得有七八十平米那么大。
我拉开柜子看看,里面排满了衣服。
我再打开另一个柜子,里面全是鞋子。这穿的过来吗?
我进去关了门,走到镜子前面先洗了把脸,抬起头的瞬间,我看到了一张陌生的脸,这张脸三十岁左右,很憔悴,像是长期营养不良。更像个病人。
我在心里说:这混蛋有点难看啊!不过年轻就是本钱,起码年轻了十几岁,孙凯悦这混蛋给我争取了十几年的生命,这是无价的。我现在突然明白,孙凯悦对我多么重要,我必须生生世世保护这个混蛋才行,谁要是想要他的命,那我就先弄死谁。
我这时候还穿着衬衣西裤呢,在衬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