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深深,群星点点。 赵天龙端着一杯白酒,慢慢的品味着酒香。现在都流行喝红酒或干白,但他却最爱白酒。 高度的白酒香气浓郁,入口先辣后绵,直透五脏六腑。这是其他品种的酒无法比拟的。 桌子上摆着二十多样菜,色香味俱全。平时他也不会这么奢侈,只是准备招待高正阳,对方既然不来,他就独自享用了。 不过他年纪大了,晚上更没有胃口享用这些。只能挑一些肉喂给旁边的老黑。 老黑是一只斗牛犬,经过基因筛选培育,身长足有一百九十公分,体重接近一百公斤。蹲在那里,浑身肌肉块垒分明。 想要斗牛犬有一身漂亮肌肉,只是训练是不够的。还需要注射各种强化肌肉的药剂,包括饮食也要配合。老黑的吃、用,每个月开销就是数十万。 当然,这么昂贵的投入也是有效果的。 老黑不但异常服从命令,还勇敢善战。说生撕老虎有点夸张,却至少能够一战。至于普通人,三五个也不够老黑咬的。 赵天龙牵着老黑的时候,非常有安全感。这么凶猛的大狗,更重要的作用就保护他。狗的嗅觉灵敏,而且有种很强直觉,又通人性,还极其忠诚。更重要的是,不会说话也不会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心思。 一个人喝酒实在无聊,大黑虽好,却不能一起品酒。赵天龙示意赵铭过来,“一起喝一杯。” 赵铭本想拒绝,但看赵天龙态度很坚决,他也就没说话,默默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酱香浓郁,回味无穷。茅台果然是顶级的好酒。”赵铭夸赞说。 “这瓶窖藏了二十年,当然浓厚。” 赵天龙轻叹口气,“可惜,本以为高正阳是个人物,却鬼祟不敢见人。这英雄酒他就没资格喝了!” “这等小人物,或许有些秘技,终究格局不行。” 赵铭笑着说。 赵天龙更是感叹:“时无英雄啊,三十年前,道上混的都是英雄好汉。那个李三,为了赔罪,当场把自己肚子划开,肠子都出来了,就硬挺着跪在那。还有个铁钩,右臂被砍断了,还和我们一起大碗喝酒……” 想起以前草莽英雄岁月,赵天龙真是满腹的感慨。当初的那些人,不论是敌人还是朋友,现在差不多都死光了。侥幸没死的,也不知藏在哪个旮旯里苟且偷生。 赵铭很认真的说:“龙爷一人一刀,独闯四海堂,把数十人杀的跪地投降,这才是无双豪气!” “哈哈哈哈哈哈……” 听到赵铭说起他平生最得意的事,赵天龙禁不住开心大笑。时至今日,虽然再没有那股热血和勇猛,但回忆一下当初的风光也是好的。 赵天龙笑了一会,放下酒杯,看着夜空群星,“老了,真的老了,我要去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