霄哥哥可是一点过错都没有。
“觅蝉小姐这么说,那我就放心了。”
王蔷笑了笑。
眼神便有幽冷。
在陆霄面前,她温婉可人,百依百顺,如最温顺的小猫咪。
但那仅仅是在陆霄面前啊。
她王蔷,在中州修行界,可有个称号,叫“蛇蝎毒剑”。
这世上,可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取错的外号。
诸多想调戏他的登徒子,被割去的那话儿,可以为这个外号代言。
王蔷冷眼看着白子画、骆依依等人:
“你们呢,我侮辱了你们,可有不服的?”
“王小姐我我们哪儿敢!”
“对啊,都怪我们眼瞎我们知错了”
白子画、骆依依等人,连忙又是道歉不止。
“既然错了,怎么还不跪下?”
王蔷冷冷笑道。
白子画、骆依依等人,哪里敢迟疑,全都起身,跪在了地上,身体都在发抖。
“如果不是知道谪仙大人心胸宽广,素来以慈悲为怀,我真恨不得提剑杀了你们!”
王蔷眯着丹凤眸道。
她是真的生气。
她心中奉为神祇的谪仙大人,竟是被一群卑微的蝼蚁嘲笑和侮辱,能忍么?
她对陆霄的情愫,在陆霄喝下那杯“女儿情”后,就变得愈发浓烈,甚至超越了女子对男子的倾慕之情,而是演化成一种近乎病态的、带着宗教意味的虔诚与膜拜。
只要陆霄想,别说可以对她为所欲为,便是让她献上性命,王蔷也不会有任何犹豫。
就在此时——
响起一阵轻缓脚步声。
循声望去,就见一白袍男子,缓步而来,身材颀长,气度从容,面部轮廓,斧凿刀削般硬朗,却又不失柔美。
将阳刚和俊美,完美结合。
最出众则是气度。
苏子瞻赤壁赋云:
“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
这样的字句,或许便是用来形容这样的男子。
王子服也算容貌出众之人,但跟此人一比,却又是相形见绌,光华不显。
世间男子,能有此等气度的,除了恢复真容的陆霄,更舍弃谁?
三千年来第一仙,万古凌霄一株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