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又一道的闪电照亮黑色的天空,阵阵滚雷从遥远的天边传来,由远而近。
阿拉姆谢仔细的端量着镜子里面的自己。
他穿着一身笔挺的天蓝色军服,浑身的衣服找不到一丁点儿的褶皱,肩膀上面的将星在天花板上吊着的灯台光线下熠熠生辉,胸口金色穗花儿骄傲而矜持的挂着,腰间一把国王亲手赐给他的长剑威风凛凛的斜倚着他的腰胯。
这个已经年入中年的总督穿上这身许久不穿的军装,浑身上下都显露出一股飒爽的风姿。
他原本在酒色和消沉中显得有些黯淡的眼神也变得明亮而有神。
只有熟悉他的人才知道,这才是当年十几岁勇闯帝都,击败无数年轻俊才,与毕赛留争夺伊莎贝拉的阿拉姆谢。
想当年,帝都加尔西亚英才云集,英雄辈出,他一个年不过二十的少年能从强手如云的追求者中硬生生的杀出,入围决赛,手头上的本事是何等了得?
这个世界上最难的事情无外乎有两样,第一,夺天下;第二,夺绝代佳人之芳心。
像伊莎贝拉这样有身份、有地位、有名气的绝代佳人,追求者从王公贵族到绝代强者,人数多如过江之鲫,光是纯粹靠能打能说,又或者光是靠貌美挺拔,那是绝对入不了伊莎贝拉的法眼的。
在成千上万的追求者中一一杀出,阿拉姆谢凭借的就是他的手腕和能力!
和精通魔法的人比近身格斗,和斗气强悍的人比学问学识,和贵族学者比勇武实力,阿拉姆谢总是能够用自己圆滑娴熟的手腕游走于众人之中,始终拿自己最强的一面去和对手最弱的一面去拼。
这一点看起来简单,可能真正做到的,放眼当年的帝都,也不过两人而已。
阿拉姆谢和毕赛留。
就连当年庞德帝国的皇帝都感叹的说:这样的人才竟然出在属国,我的臣子们应该感到羞愧啊!
当年在伊莎贝拉的争夺战中,阿拉姆谢和毕赛留都败给了凯尔斯曼家族的族长,这对他们的打击和影响十分巨大。
毕赛留回到约克公国成为了政坛和军坛的常青树,如果不是在追袭海盗唐杰一事上坏了他的晚年名声,否则以毕赛留一生的功业轨迹来看,是很值得称道的。
可同样是伊莎贝拉的争夺者,同样是失败者的阿拉姆谢就没有毕赛留这样好的心态了,他回到玛塔公国之后,凭借着国王的宠信,来到了西西斯,在这个繁华奢靡的地方当总督一当就是几十年。
他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