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家慧觉得丁凌这样浑身上下充满艺术气息的人,去跟莽夫战斗,实在是太不体面了。
简直是对艺术的践踏、浪费。
不过在跟陈碧柔聊了一段时间,看过团队成员送来的一些剪辑成品后,她心里的痛心削减了不少。
丁凌即便是在比拼战斗的时候,也很有艺术性。
「实在是太美了。这一帧帧的画面,对是美的代名词。」
成员送来的是经过特殊角度处理的画。
是丁凌跟熊力士比拼时,拍下来的照片。
这些照片经过处理,如今已经成为了艺术品。
其中一张照片是这样的:
丁凌的前面是一个放大的、狂暴的拳头,他面色平静的看着拳头,手伸出,搭在了对手的手臂上。
他不慌不忙,镇定自若,若立在狂风暴雨中的不周山,给人一种莫名心安的感觉。
只是看一眼。
心里都似乎跟着平静了。
毫无疑问。
这种能给人心灵上带来极大触动的作品,对郑家慧来说,就是艺术品。
而这样的艺术品,有十几张。
她很激动,仔仔细细的看了一张又一张,越看越是心潮澎湃:
"我当初的决定果然没有错!丁凌本身就是艺术品,只要抓拍角度足够好,随便拍一张,都能成为艺术品!"
她带着团队拍照这么多年。
真正能触动人心的艺术品,一张都没有。
而现在,摆在她面前的有十几张。
「果然,不管做什么事,找对方向,跟对人,永远比盲目的努力更为重要!」
方向不对。越努力,离成功越远。
跟错人,一个道理,搞不好对方还会把她带入万丈深渊。
而丁凌,无疑是极为正确的抉择。
她又一次庆幸当初宇宙娱乐公司初创,她果断率领队伍加入公司。
若是不然,现在想要加入,难度很高了。
只因公司已经招够了人手,接下来,跟其他人合作,大概率就是一次性,或者多次性的暂时合作,而不是同属一个公司。
「你看看。」
郑家慧把照片给陈碧柔她们看。
陈碧柔、孟欣看完,也是啧啧称奇不已,一个个双目放光,都表示想要。
郑家慧自然舍不得给,说下一次拍出来再给!
并立刻转移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