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缴纳。
明朝的黄册和鱼鳞册,分别记载全国户籍和田亩情况,是朝廷征收赋役的依据。
魏广德和吕调阳静静听完张居正的想法,都有些犹豫不定。
问题,他们当然知道,可是黄册和鱼鳞册都要进行更新,这耗费的人力物力可就不是简简单单动动嘴皮子的事儿。
但就是黄册,按照朱元璋定下的规矩,每十年重编一次,每次编制无不是要对地方官府进行动员,还要动员南北国子监上千监生参与其中。
也是因为太过麻烦,所以到了中期,黄册就逐渐成了过场,许多地方都是直接抄前一次的黄册,只是把其中登记的个人每人加十岁。
为此,当初杭州还闹过一个笑话,那就是杭州一地出现上百个百岁老人。
但实际上,这些人许多早就不在了,只是编制官员图省事儿,直接照抄了事。
清查田亩,找出隐田有利于分摊赋役,是“均平”,可如果连带人口也清查的话,那工作量可就大了。
但是人口涉及丁银,难道就不查了?
要知道,朝廷试行一条鞭法的口号就是“均平赋役,苏解民困”,查的不仅是赋,还有役。
“有一事,善贷可能还不知道,我也是昨日才忽然想起,觉得其中或许真有怪异之处。”
张居正又说道,“这还是隆庆五年南京报上来的事儿,那时候善贷还在老家丁忧。”
于是,在张居正口中,南直隶一桩陈年旧事就被翻了出来,在内阁里说起。
“此事源自嘉靖十四年,南直隶徽州府歙县人程鹏、王相发现歙县单独给税“人丁丝绢”,共计银6146两,而徽州府下其余五县不用给。
他们发现其中不妥之处,并多次将这个情况上报给徽州府,甚至越级上报应天巡抚和应天巡按。因巡抚和巡按很快调离,而具体负责官吏是其余五县人,此事一直拖延,直到二人去世,此事就不了了之。
隆庆三年,隶属于徽州府境内新安卫的军户帅嘉谟查到“人丁丝绢”让歙县单独承担,并通过徽州府志里记载验证了自己的想法,便继程鹏、王相之后继续呈文,详细地写明了自己的查考过程,提交给了当时的应天巡按御史刘世会、应天巡抚海瑞等人。”
所谓的“人丁丝绢”,就是按照户籍人口征收丝绢,以实物缴纳,所征本色丝供应官营织造,折色绢匹运送中央,以备支俸及赏赐。
明朝的丝绢税中,主要分为夏税丝绢、农桑丝绢和人丁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