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也不能剥,不然会坏掉。
“有点多。”杨和感到惋惜:“我们乡上哪里有这么多笋哦……”
“白米乡离城近,过河就能换钱。”周至说道:“这里不行。”
“那是,做成烟笋都只能送到福宝镇。”但是穆如云对家乡的特产并不可惜,甚至有些厌恶:“我不太喜欢这个,小时候真的吃伤了心了。”
这应该是实话,城里能够算作山珍的东西,林场这里只能算家常菜,产笋的时节几乎从早到晚顿顿都是这个,酸笋泡笋凉拌笋炒笋汤笋……
这样的日子周至也有体会,乔老爷一次带他回老家,半个月时间里,将玉米的所有做法都吃遍了。
因为没有什么招待,吴幺爸儿除了正餐变着花样的做玉米,每天早上还煮一大盆,摆在灶台那儿。
娃子们出去疯玩了回来,想吃就捞起来吃;吃不完的就晚上喂猪。
半个月后从山里出来,周至基本不再碰玉米。
有人问起周至就会说:“我这辈子的玉米,已经在半个月里吃完了。”
那真是换谁都得伤心。
三个人又将竹笋重新捆扎了一次,砍来几根粗竹筒当扁担,将竹笋挑了回去。
回来发现崖壁水气重的那一边,青苔都已经被挑下来了一大片。
那是闫霄的杰作。
大家将竹棍藏在青苔里,结果闫霄当猫,直接将那一整青苔给刮了,剩下几个小洞,也全给塞上小石子儿。
因为找不回自己也算输,只两分钟,闫霄就让所有藏的人全军覆没。
这是已经杀疯了,连这种大规模非人道的杀伤方式都用上了。
回到崖壁第一件事三个人就是脱衣服,脱到只剩下内裤,躲在水缸的后面哗哗往自己身上浇水,先冲去一身的蛛网笋壳毛,三个猎食者才算是舒坦了下来。
身上在竹林里露出肉的地方,除了脸上好点,到处都是竹枝划出的红色伤痕。
然后才是去翻找干燥衣服转到崖壁后边换上,回来开始剥笋。
“你们搞了好多啊!”一百多斤鲜笋堆那儿还是非常壮观的,大家已经围观了有一阵了。
“你们的手怎么了?”江舒意发现了周至手腕和脖子上的划痕,担心地问道。
“没事儿,明天就好了。”周至一点都不觉得不值,笑道:“黄焖牛肉罐头一直背到现在,还不就是为了这一口?”
不过这顿晚餐的确值得称道,虽然就一个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