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备战(1 / 4)

拂菻国,即汉时大秦,早在百余年前曾向宋朝遣使,就是西方的罗马帝国了。

当然,拂菻其实也就是个泛称,相距如此之远,还有语言上的隔阂,指望宋人能分清罗马,罗姆,未免有些强人所难。

一番解释,两方人总算是“接上头”了。

但知县老爷显然也不敢打开城门。

这所谓大秦国的使节团,一个个披坚执锐,气势雄浑,隔着道城墙众人都感觉心中没底,谁知道打开城门是不是开门揖盗?

县尉不禁泛起滴咕:“都说这胡人藩兵不堪战,怎么这群胡人看起来却是如此骁勇?”

宋朝边境是有豢养藩兵的,多是羌胡人或是吐蕃人。

刘伯武小声解释道:“这拂菻国人可不是羌胡,吐蕃的藩兵,也不是西域小国之民,而是西域以西,一个不下于绿衣大食(yi)的大国。”

绿衣大食就是法蒂玛王朝。

县尉面露恍然,实际上完全没听懂刘伯武在说些什么。

知县老爷壮着胆子拱手一揖:“哈将军可否告知,这些金狗头颅是从何而来?”

“就在不远处,我军见这蛮夷之辈想要屠戮百姓,自然不会坐视不管,将其杀了个干净,这些头颅县官你大可统统拿去,上报换取功劳。”

洛萨很痛快地说道。

知县老爷脸色顿时一变:“也就是说,这金人前哨,已至清水县城不远了?这可为之奈何!”

“没错,这前哨已至,那金国四太子金兀术所率的中军大概率也不远了。你这县官还不快快给我使团录上通关文书,我们也好南下去寻你大宋的官家,送上吾皇书信!”

洛萨心中冷笑,脸上却更是热情。

这金人前哨将近一个勐安的大军都在这清水县辖地被屠戮殆尽,按照金人的作风,不狠狠报复一番才怪。

这一番话,算是把清水县城跟他们绑定到了一起。

就算这县官有胆子把他们这支“拂菻国使团”屠杀殆尽,以那些金人的作风,也根本不可能“宽恕”清水县。

城头,一众人已是焦头烂额。

“这下可如何是好,金人大军旦夕将至,这拂菻国使团灭了金人前哨,偏偏还要离去,我们拿什么来平息这金兀术的怒火?”

知县急得直上火。

那金兵都快杀到家门口了,而且金人素来以骑兵强悍着称,现在就是拖家带口南迁,两条腿也根本跑不过人家四条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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