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79年,大陆便成立了一家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简称为“合拍公司”,专门负责与境外电影公司一起在大陆合拍电影。而且这种合作非常有意思,基本上都是境外公司出钱出技术,而合拍公司出人出地方,拍出来的电影境外票房归合作方,大陆票房归合拍公司。
合拍公司隶属于文化部电影局,平时只有几个管理者和联络人。一旦接到合拍任务,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调集资源,别说什么各地电影厂的导演、摄影师任他们选,就连军队都可以联系来协助拍摄。
康剑飞最初联系张凌,说自己想在大陆取景拍片的时候,张凌就想帮他联络合拍公司,不过被康剑飞一口拒绝了。
东方梦工厂日后还要在台湾卖电影,如果这部《太极张三丰》不在台湾上映,也不大肆宣扬跟大陆的合作,那么台当局有可能会睁只眼闭只眼。就算是因此被台湾的“新闻局”封杀,那也可以托关系解决。可一旦《太极张三丰》成了合拍片,那么台当局断然没有妥协的余地。
康剑飞这次来大陆,自然也需要大陆方面的配合,而他也需要一些表示意思意思。
比如拍摄少林寺僧人习武和董天宝练兵的大场面,就需要许多有功夫底子的龙套演员。这些演员由北.京武术队和山.东武术队负责出人,每人每天的片酬8元钱,并且报销来回路费,此外康剑飞还承诺给两家武术队分别赞助1万块钱做活动费。
丽江古城那边。也早已联系好当地政府,由东方梦工厂出资5万元,对当地局部街市建筑进行翻新维修。少林寺里的戏虽然不多,但康剑飞还是决定捐1万元香火费。这对于如今还很冷清的少林寺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山.东武术队的队员已经提前由余海带到了北.京,为了给队里省钱,他们昨晚是跟北.京武术队的队员们一起挤宿舍睡的。
至于康剑飞带来的人嘛。今晚则被安排在六国饭店,那里的收费标准可是跟国际接轨的,光住宿费就坑了康剑飞好大一笔钱。
按照康剑飞的想法,最好是今天就直接坐车去少林寺,可张凌和那个陈默却非让康剑飞多住一晚,而且北.京武术队的队长吴兵还专门为他们这些香港同胞组织了一场表演节目……
在饭店里略作休息,吃了午饭之后,陈默便带着康剑飞一行人,在吴兵、余海等人的陪同下。一起前往北.京武术队。这时张凌已经回港澳办上班去了。
北.京武术队比山.东武术队更晚成立。但他们这几年在武术比赛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