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虽然他现在努力地想让自己变得中庸圆滑,但骨子里,依旧是那个逻辑简单粗暴的单线条生物,一个极端的自我主义者。
方少卿想要他的命,结果他命大,侥幸活了下来,那么,他自然会反过去,想想怎么才能要了方少卿的命。
从来只有千里捉贼,而没有千日防贼,要想不被贼惦记,最好的法子,就是把这个贼给杀了。
不过方少卿是什么人?
那可是上海滩第一纨绔,一个中央委员,******委员,上海市委书记的儿子。
罗恒要动方少卿,必须做到神不知鬼不觉,不能露出一丝破绽,不能被抓住一丁点蛛丝马迹。
这事儿必须要办,不过什么时候去办,如何去办,就需要仔细思量思量了。
罗恒再怎么出离愤怒,也不可能去做一个做事不考虑后果的莽夫。
对于秋水韵来说,这几天是疲惫而又喜悦的。
疲惫是因为她足足照顾了罗恒三天三夜,一个囫囵觉都没怎么睡过,虽说她身体一直不错,不过这般熬下来,也是到了极限,脸上有浓浓倦意,甚至有了黑眼圈。
不过她心里是喜悦的,她喜欢照顾他,照顾人这种技术活,从来就不是她这种火星级女学霸擅长的,不过她可以去学,百度照顾病人的教程,然后细化每个步骤,按部就班地实施。
学霸嘛,无论学什么都快,按照教育学的观点,这就是方式方法的问题。
只是她没有发现,在这个过程中,她身上已经渐渐地发生了一些不可逆的转变,开始从火星返回地球了。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这个世界上,最能改变一个人的,也就是情之一字而已。
秋水韵不知道自己和罗恒之间是什么关系,是同学、朋友亦或是关系古怪的“师徒”。
她只是下意识里喜欢和干净、阳光、爽朗、臭贫又绝顶聪明的罗SIR呆在一起,感觉这个男孩子,就像是一阵原野上的清风,一抹三月里的阳光,一弯清澈的泉水那般沁人心脾。
可当她面对着罗恒时,特别是被他的单眼皮小眼睛盯着的时候,她又会觉得很紧张,这种紧张让她感到非常的不安,难道这就是那种传说中名叫心动的东西?
这个晚秋午后的阳光是慵懒的,透过薄薄的窗纱,漫过窗沿泛黄的藤蔓,洒进屋子,光点斑驳,好似一地倾斜开来的水银。
罗恒和衣躺在病床上打点滴,秋水韵守在他身边,手里捧着的是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