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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千五百六十八章 第一步达成(1 / 4)

刘桐不能说是完全没有印象,但是对这事印象也不深,这家伙虽说知道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但这家伙做完了之后不怎么记事,一方面这样相对比较轻松,另一方面也在于刘桐不干活,只下发命令。

这其实是和当初的陈曦是一个性质的处理方式,早些年陈曦甚至会疏忽掉一部分非常重要的工作,不过由于自身的战斗力很强,只要在最后时刻还没到来之前想起来,还是能赶工完成的。

至于刘桐那就更过分了,纯粹是到了时间一时兴起,觉得这件事对百姓有利,于是将陈曦抓过来,表示自己要做这件事,然后让陈曦赶紧去做,等陈曦表示自己搞定了,这件事刘桐就丢到脑后了。

这也是为什么陈曦说的这么清楚的时候,刘桐还是愣了愣神才,隔了一会儿才在自己思维的角落之中想起来这件事。

“哦哦哦,我想起来了,过年的时候我找过你说过这件事,当时你在偷我家的兔子。”刘桐抓着自己的长发回忆了一会儿,想起来当初自己乘车出去给老人家送东西时遇到的情况。

“我没有偷你家的兔子,那是野生的兔子。”陈曦无语的说道,明明是野兔好吧,就算你家家养的,跑到了那个地方也属于野兔了,凭什么说是你家的。

“明明是在未央宫,那可是我的兔子。”刘桐非常自信的说道。

一旁的姜岐挠头,他已经知道这到底是谁家的兔子了,鬼个野兔,鬼个刘桐家的兔子,这是人家刘儒儿子在上林苑养的兔子,八成是管的不太严,跑出来的。

顺带一提,刘儒,刘叔林自己也是搞养殖业的大佬,当官上史书也才一句话,可养兔子养的上史书了,这也是本事了。

刘琰招来搞牧场的管事之一,真正的技术岗,虽说比姜岐差一点点,但水平也是非常靠谱的级别。

当然招来的时候先在上林苑养了一段时间的兔子,然后就发生了兔子这么可爱,多加香料,吃起来真的挺不错的事件。

后面刘儒的儿子走的时候,让太官帮忙看着自己养的兔子,从某种程度上讲的话,这个兔子还是属于人家的,只是刘桐和丝娘隔三差五的打兔子搞爆炒兔肉,时间久了,也没人管,这就成他们家的了。

不过姜岐回忆了一下,自己之前在未央宫教张春华养蜜蜂的时候,自己养的那么多蜜蜂在自己走的时候,转交给太官,之后貌似也被刘桐当做是自己的。

再想想曲奇在上林苑种的东西,刘桐简直将这东西当菜园子在用,从某种角度讲的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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